为解决政协机关“两个薄弱”问题,加强县政协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充实机关力量,保障机关各项工作正常、高效运转,按事业单位选调人员有关规定,根据《中共湄潭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统一设置湄潭县政协专门委员会等相关事宜的通知》(湄编发〔2022〕2号)文件要求,结合实际,经县政协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选调职位和数量
按照政协编制和职位空缺情况,拟选调县政协委员联络服务中心工作人员1名(事业编制)。
二、选调范围和方式
本次选调在湄潭县在编在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含教育和卫生系统人员)中选调。
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选调,选调总分为100分,其中:面试得分100分,占总分70%;考核得分100分,占总分的30%。选调总分=面试得分×70%+考核得分×30%。以分高者确定选调对象。
三、选调的资格条件
(一)被选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领导好评,群众公认;
2.有2年(含2年)以上财务工作经历,熟悉财务工作,能熟练使用常用办公软件及财务软件(被选调人员在镇工作的,需要在镇级工作5年以上);
3.近3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4.年龄要求:45周岁以下(1977年4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进入考察后需要提供体检报告,体检费用自理);
6.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选调的情况
1.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以及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2.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调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选调程序与办法
按照能力素质与职位要求相适应的原则,本次选调主要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4月11日-4月21日,每天8:30-17:00。
2.提交资料:
(1)《湄潭县政协机关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1份(报名时提供原件)。
3.报名地点:湄潭县湄江街道县行政中心A区6楼县政协办公室。联系人:冉启智(15186755394)。
4.本次选调不收取报名费。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调工作始终,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通报初审结果。
(三)组织面试
本次考试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面试得分为100分(占总分的70%)。面试分专业化面试和计算机操作面试两部分组成(各占面试成绩的50%),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面试考生均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面试。
(四)确定考核对象
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取前3名确定为考核人选,拟为考核对象最后一名有并列情形的,并列人员均纳入考核对象。
(五)组织考核
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考核,考核实行量化计分,考核得分为100分(占总分的30%),考核内容及量化计分方式如下:
1.民主测评(分值70分):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考核组到考核对象所在单位对考核对象进行民主测评,参加测评人员为考核对象所在单位的干部职工(20人以下的单位,所有人员全部参加,20人以上的单位随机抽取20人参加;考核对象不参与其单位的民主测评)。考核按民主测评的优秀率计分(如某一考核对象,20人对其进行民主测评,得优秀票19票,则该考核对象民主测评分为19/20×70=66.50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借调人员(借调时间超60天的)在借调单位进行民主测评。
2.奖励加分(分值30分):考核对象须于考核组在其所在单位进行考核时,向考核组提供其本人在2019年1月1日以来至2022年3月31日期间获得县级以上表彰奖励的原件,以及考核对象近三年(2019年、2020年、2021年)年度考核等次(由单位党委(组)出具证明)。考核组核实后将表彰文件复印件及证明带回留存备查。表彰奖励分别按国家级10分,省(部)级8分,市(厅)级6分,县(处)级4分计分,同年、同项目按最高级别层次表彰计分1次;近3年年度考核为“优秀”的每获得1次“优秀”计分5分。累计加分超过30分的,奖励加分按30分计。
3.考核对象自动放弃入围考核资格的,必须在考核前一天向考核组提交由本人签名的书面申请。
(六)确定选调人选
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面试成绩、考核成绩按照选调总分,由高到低,综合确定拟选调人选。
(七)公示
在拟选调人选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后没有问题的,进入试用期(试用期1个月)。
(八)办理调入手续
试用期满,经县政协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按县人事调动程序和要求办理调入手续。(注:试用期试用不合格,将不予以办理手续,并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选调总分,由高到低,重新确定试用人选)
县政协成立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未尽事宜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和负责解释。联系人:冉启智 联系电话:0851-24221330。
政协湄潭县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