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兴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4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严格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面试、考察政审、聘用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人数及工作岗位
公益性岗位人员4名(各类就业培训管理公岗1名、安置点新市民服务中心公岗3名)。
三、报名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即可)
1、城镇零就业家庭或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高校毕业生;
2、在校期间申请并获得了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
3、父母双方(单方)持《残疾证》,全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本人持《残疾证》的高校毕业生;
4、学生在校期间家庭发生重大变故或灾难,经民政部门认定属社会扶助对象的高校毕业生;
5、登记失业一年以上仍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指的是毕业年度内未就业并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一年以上”指的是办理时间不是失业时间)。
四、以下人员不能报考
1.曾被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立案审查的;
2.有犯罪前科或违法违纪受到处罚的;
3.有刑事责任史、吸毒史的;
4.其他不宜聘用的情形。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方式: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求职者下载并填写《黔西南州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投递到指定邮箱(xrsrsjjy@163.com)即可。
2.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4月15日。
(二)资格复审
兴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报名结束起2个工作日内,对《黔西南州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进行初审,初审合格人员接到兴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后,线下提交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复审:
1.《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2.《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报名条件1到5所对应的证明材料(如:城镇零就业家庭高校毕业生提供城镇零就业家庭认定依据,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高校毕业生提供领取低保金存折,获得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提供贷款或还款依据等)。
六、面试
1.待兴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审查后,通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面试,面试时须持《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
2.时间:根据资格审查情况另行通知;
3.地点:兴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会议室;
七、聘用方式及工资待遇
(一)聘用方式
公益性岗位人员聘用期最长为三年,按照一年一签的方式,与兴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订聘用合同,三年期满后,自动解除合同关系。
(二)待遇及要求
1.聘用为公益性岗位人员的,按兴仁市现行公益性岗位工资发放。
2.聘用人员经聘用后不服从安排、不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或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核认为不能胜任工作的,兴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权随时给予解聘处理。
八、未尽事宜,由兴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