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黎平县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通过笔试、面试、体检、政审考察等程序,经研究,拟聘用吴明秋为我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吴明秋拟聘用为我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向社会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如发现有不符合聘用条件或有违法违纪行为的,掌握确凿证据者,请在公示期内予以举报。
一、公示期:10天(2022年3月30日-4月8日)。
二、举报电话:0855-6221835(县纪委监委);
0855-6223326(县招考办公室)。
黎平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