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泉市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场资格复审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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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7-13 09:20:00 10853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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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福泉市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为《简章》)的有关规定,经福泉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现将福泉市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场资格复审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从2018年7月12日起至2018年7月16日止,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来人或来电向福泉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逾期将不予受理。

      一、各个科目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

      根据《福泉市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的有关规定,经福泉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福泉市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最低笔试合格分数为60分(指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的笔试成绩与少数民族加分之和的最低成绩)。

      二、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初次复审时间:2018年7月17日至7月1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递补复审时间:2018年7月19日至7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复审地点:福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楼会议室(1602室)。

      三、资格复审对象

      资格复审对象为达到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加上加分后,从高到低按职位资格复审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列入资格复审人员。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附件。

      四、工作安排及要求

      1.资格复审必须严格按照《招聘简章》的规定,对照招录职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其他报考条件等资格条件对考生提供的信息逐一审查。经复审合格人员必须书面签署《福泉市事业单位考试聘用诚信报考承诺书》。

      2.考生须关注现场资格复审相关公告,按照要求提供材料并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如因考生未及时查阅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进入面试资格,空缺名额在递补复审期内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递补资格复审对象。递补对象由复审单位通知,福泉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再发布递补信息公告。资格复审对象放弃资格复审的,应向复审单位提交书面声明;对未提交书面声明的,复审单位应做好记录,实行双人核实确认或做好短信记录备查。复审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和确认递补人员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资格复审应提交的资料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除按《招聘简章》及职位设置条件准备资格复审材料外,还应按以下要求向资格复审单位提交能证明符合职位条件的证明、证件。

      (一)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从网上报名信息系统打印的《报名信息表》一式二份、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上的《电子注册备案表》及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如:基层工作年限证明、职业资格证、“四项目”服务证等),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

      在资格复审期间,考生可登陆“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 (www.gzpta.gov.cn)自行打印报名信息表。

      (二)2018年应届毕业的考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或学校证明(证明上须包含学历、专业、是否准予毕业、是否定向生或委培生等信息),留学归国人员须持经教育部认证的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留学归国人员证明。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复审人员还应签署在2018年8月30日前提交学历学位证书的承诺。持“双学位”的报考人员使用“第二学位”或“辅修专业”毕业(学位)报考的,需提供学信网或学位网登记的辅修专业学籍、学历,学位等相关信息。

      (三)机关、事业、国有企业单位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和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还须提供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同意报考证明需明确表述同意该考生报考并在该考生被聘用后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人事手续。

      报名时有工作单位,资格复审时已离职的需要提供离职证明。报名时没有工作单位,资格复审时有工作单位的需要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层次人员可不提供户口薄,其他人员须提供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

      户籍已迁往外省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层次本省生源可不提供生源地证明,非全日制本科及其他学历层次且户籍不在贵州的本省生源须提供记载有本人户籍迁移信息的本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如不能提供记载有本人户籍迁移信息的本省户口簿的则须提供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生源地公安机关户籍部门出具的贵州省生源地证明材料。

      (五)本人不能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可委托他人代审,代审人携带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考生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及考生签署的承诺书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其中需要考生本人签字并盖手印的材料必须由考生本人签字盖手印,不能由代理人代签(盖)。

      (六)“四项目人员”须持“基层服务项目证书”或县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基层服务项目身份证明,证明上须注明服务项目、起止时间及服务地点;

      (七)退役士兵需提供有效退役证明;

      (八)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户籍所在地扶贫局开具的证明材料;

      (九)获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执业(职业、上岗)资格或特殊专业方向的报考人员须提供相关职称、执业(职业、上岗)资格证书(或成绩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十)考务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六、有关事宜

      1.请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提前作好面试准备。具体面试时间、地点近期另行公告。

      2.福泉市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的各项招录信息将在 “福泉人民政府网”(http://www.gzfuquan.gov.cn/)上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如因考生未及时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现场资格复审工作接受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对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进入面试资格,并视具体情况,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联系电话:0854-2220185

      监督电话:0854-2215317

      附件:

      1、福泉市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2、福泉市事业单位考试聘用诚信报考承诺书;

      3、应届毕业生承诺书示例;

      4、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示例。 

                         

      福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7月12日

    


【来源】福泉市政府网 【编辑】小新 【地区】福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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