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国储林管理有限公司是经毕节市政府批准,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相关专题会议精神要求以及8个县(市、区)SPV项目公司实际运营管理的需要,由毕节市农业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毕节市旅游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贵州毕节市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联合出资成立的市级管理运营公司。通过授权委托管理方式,在“管人、管事、管资本”等方面进行全面统筹、指导、调度、监管全市8个县(市、区)项目公司业务,以保证毕节市国家储备林项目的顺利实施。因工作需要,经公司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聘工作人员1名,为保证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及职位
本次共招聘工作人员1名。具体见《毕节市国储林管理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聘工作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具体见附件1)。
三、招聘资格及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思想政治素质好,有担当意识,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
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5.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以及专业或技能条件。
6.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
7.年龄见《职位表》具体要求。
8.具备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市内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或党籍的。
2.涉嫌违纪违法,有关部门正在调查期间的。
3.因违纪违法受处分,尚未解除处分或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4.在涉及国家秘密岗位工作,未满解密期的。
5.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22年3月21日至3月22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2.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不设网上报名)
3.报名地点
毕节市国储林管理有限公司(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洪山街道洪山路5号建投汇金中心11楼)
4.报名提交资料
(1)报名登记表(附件2);
(2)应聘岗位诚信承诺书(附件3);
(3)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提供原件审核);
(4)学历证书复印件(提供原件审核);
(5)学位证书复印件(提供原件审核);
(6)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
(7)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
(8)中共党员证明材料。
(9)其他资格证书及应聘人员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资格审查资料复印件一律不退还应聘人员)
5.资格审查
报名工作结束后,由公司组织人事部对应聘人员报考资格进行审查:
1.报考对象须如实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所提交的有关证件与面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2.报考对象根据报考职位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
3.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其本次考试资格。报考人员恶意扰乱报考工作秩序或者伪造有关证件骗取报考资格的,取消其报考资格并作严肃处理。因资格审查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面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并追究报名资格审查人员的责任。
4.报考职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计划报考人数达不到1:1比例的,报考计划予以相应减少或取消。
六、面试
对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人员,进行面谈测评或相应测试。面谈测评测试采取现场询问或测试方式进行,全面了解应聘人员的能力素质、形象气质、语言表达、沟通协调、综合判断、业务知识等方面情况,全面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及专业能力。面谈测评和相应测试采用百分制,根据得分由高到低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面谈测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
七、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确定招聘人员进入体检。体检地点在县级以上的综合性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不合格者不列入考察对象,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八、政审
拟聘用人员需在户籍所在处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有违法乱纪记录的人员不予聘用
九、公示招聘结果
经面试、体检、政审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163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十、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流程办理聘用手续,聘用时间为1年,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由公司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不予以聘用。
十一、疫情防控要求
报名人员要严格遵守贵州省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并按要求做好疫情防控措施和有关准备,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需出具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咨询电话: 18334192586 李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