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我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聘人员4名,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标准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坚持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恪守职业准则,能吃苦耐劳,无不良记录;
(二)爱岗敬业,服从工作安排,有较强工作责任心和协作精神;
(三)身体健康,无精神类及传染病史,能适应轮班工作制及夜班;
(四)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毕节市社会福利院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聘人员岗位需求一览表》(附件)。
四、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按照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与资格审查一并进行。需准备以下材料:
(1)须持与所应聘职位相关的证件复印件、户籍所在地辖区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2)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近期同底正面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2.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3月15日-3月21日(周末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联系人:肖瑜莹,咨询电话:0857—7183900;
3.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毕节市社会福利院四楼办公室(七星关区天河公园后大门),市内乘1路公交汽车在烈士陵园下车。
(二)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在通过报名及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学历、个人履历、取得执业资格等条件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面试按照《毕节市社会福利院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聘人员面试方案》进行。
(三)体检
经研究确定为拟聘人员,须进行核酸+ct检查和其他项目检查,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由第二名递补,由单位组织到县级以上人民医院进行体检,并出具体检结论。
(四)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由毕节市社会福利院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确定劳动关系,试用期不符合用工条件的,按照有关规定和毕节市社会福利院临聘人员管理制度执行。聘用人员实行一年一聘,聘用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工作表现,确定是否续聘。
六、疫情防控
在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须严格遵守贵州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最新规定,按要求做好防控措施。
七、未尽事宜由市社会福利院负责解释和确定。
附件:毕节市社会福利院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聘人员岗位需求一览表.doc
毕节市社会福利院
2022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