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报名参加2021年黔东南州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考试的考生,须严格遵守2021年黔东南州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考生报名考试时应仔细阅读招聘方案、防控要求、温馨提示等内容并签署《2021年黔东南州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新冠肺炎防控个人承诺书》,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造成的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考试全过程,考生应自觉接受工作人员检查,如实报告个人情况,主动出示考试当天的本人“贵州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同时取消其相应考试资格,并按相关违纪违规处理规定处理。如有违法情况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一、考生入场检测规定
考试人员需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持有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和疫情防控承诺书,同时持有当天本人的“贵州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经过工作人员监测体温正常,并在《笔试准考证》上加盖“检测合格”章后方可入场参加考试。考生入场时和进入考点后,均需保持安全距离。
(1)“贵州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码且体温正常(低于37.3℃)的考生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2)“贵州健康码”或“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非绿码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3)体温≥37.3℃的考生,须立即安排进入临时隔离检查点,间隔15分钟后,由现场医务人员使用水银体温计进行体温复测,经复测体温正常(低于37.3℃)的,可以进入考点参加考试。经复测体温仍≥37.3℃的,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4)经现场查验,无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疫情防控承诺书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未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二、疫情防控重要提示
1.考生报名时应仔细阅读官网发布的招聘方案,笔试当天自觉接受疫情防控人员检查,如实报告个人情况,主动出示疫情防控检查所需的健康码绿码、行程卡绿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等相应证明材料,配合做好体温检测,如实签订疫情防控承诺书,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同时取消其相应考试资格,并按相应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如有违法情况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可以参加笔试的几种情形。
(1)低风险地区(截止2月18日以国务院的最新动态调整为准)来(返)我州人员,考试当天“贵州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码且入场体温检测正常(低于37.3℃),并持有笔试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的可以参加考试。
(2)14天内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人员,须持笔试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发热、咳嗽等症状已经消失且考试当天“贵州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码、入场体温检测正常(低于37.3℃)可以参加考试。
(3)笔试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的其他低风险地区和有感染者报告但未调整风险等级的地级市来(返)州”旅居史人员,须提供笔试前3日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其中第1次核酸检测为到我省48小时内,2次核酸检测须间隔24小时),方可参加考试。
3.不能参加笔试的人员几种情形。
(1)笔试前14天内有境内中高风险地区(以国家公布的最新信息为准)、港台地区、国外旅居史,以及被判定为新冠确诊病例及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具有疑似病例相关流行病学史人员。
(2)笔试前14天内有本地新增阳性感染者所在市(州)(尚未调整风险等级地区)旅居史或与报告的阳性病例活动轨迹有交集的人员。
(3)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集中隔离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或医学观察期内的人员。
(4)笔试前14天内,出现发热、乏力、咳嗽、腹泻、呕吐、嗅觉或味觉减退等异常症状的人员。
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疫情形势,关注“健康贵州”微信公众号的“疫情防控”温馨提示,请按照最新的温馨提示要求落实防控措施。贵州健康码使用问题咨询电话: 0851-96100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