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县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功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有效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根据《关于印发<贵州省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21]21号)文件精神,结合各乡镇(街道)乡村公益性岗位空岗实际。现将乡村公益性岗位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面向社会、自愿报名、双向选择、择优录用”的原则,公开招聘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技术技能岗位(具体见附件)。
招聘人数:110人。
三、招聘范围及招聘对象
(一)招聘范围
本次乡村公益性岗位招聘人员的范围是指在各乡镇(街道)的就业困难人员。
(二)招聘对象
1.脱贫劳动力;
2.易地搬迁劳动力;
3.农村低收入劳动力;
4.零就业家庭劳动力;
5.持《残疾证》的劳动力;
6.乡村大龄劳动力(女年满45周岁及以上、男年满50周岁及以上的劳动力);
7.其他类型乡村就业困难人员。
根据年龄、身体状况、家庭等因素,优先安排符合条件的大龄、残疾和零就业家庭成员等特殊困难群体。新聘用人员一般不超过60周岁,有条件的地方,在劳动者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岗位工作的前提下,年龄可放宽至65周岁。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报名登记、资格审查、录用、岗前培训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登记
1.报名时间:2022年2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方式:自愿申请,现场报名,填写《麻江县2022年乡村公益性岗位报名表》和申请。
3.报名地点:麻江县汽车站。
4.报名时应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A4纸规格):
(1)本人基本情况证明材料: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明材料:《残疾证》、贫困证明、新市民证等。
(3)近期同底版彩色一寸免冠照片2张。
(二)资格审查
报名审查:2022年2月11日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初审,看申报的资料是否完整,并对其失业状况进行核实。
(三)考察录用
1.考察录用时间:2022年2月12日。
2.用人单位根据岗位性质、申请人数,可以通过面谈、走访等形式对申请人进行考察,确定录用人选。
(四)培训上岗:2022年2月13日。
用人单位对所录用人员进行岗前业务培训后上岗,一个月内应与其签订用工协议或劳务协议,并报县人社部门备案,按月向就业局申报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
(五)建立档案
县就业局对本次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建立档案,基本信息录入到《贵州省就业管理系统》。
五、管理方式、合同期及工资待遇
(一)管理方式:具体工作内容和要求由用人单位另行确定。
(二)用工协议期限: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过渡期内严格落实“四个不摘”和“兜底救助类政策继续保持稳定”的要求,保持乡村公益性岗位规模总体稳定,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1年1签订最长期限不超过1年的用工协议、劳务协议等,约定双方权利、义务。协议期内,录用人员考核达不到岗位要求的或本人意愿退出岗位的,按政策规定和程序解除用工协议或劳务协议,终止就业援助。
(三)岗位补贴和保险:技术技能岗位补贴标准原则上为600元/月。乡村公益性岗位合理确定工作量,确保薪岗相适,每月工作时间累计不低于10天且累计不低于20个小时;按照每人每年150元左右的标准,为在岗人员购买意外伤害商业保险。
本次招聘咨询地点:县人社局(综治中心三楼),咨询电话:3881835。联系人:黄传海。
特此公告。
麻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2022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