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金沙经济开发区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要求,现将贵州金沙经济开发区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情况及笔试相关事宜予以公告。
一、报名情况
报名情况详见《贵州金沙经济开发区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花名册》(以下简称《报名花名册》)。
请报名信息录入有误的报考人员于2022年1月13日上午12:00前将更正信息编辑手机短信发送到13017480009,信息格式为“报名序号+姓名,错误信息+应为+更正信息”,如:“1-1号陈##,陈##应为程**”。
如有已经参加报名并缴费,信息未录入《报名花名册》的报考人员,请于2022年1月13日上午12:00前凭报名考务费信息和报名初审资料到金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楼人力资源股复核,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予以补录信息,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办理退费手续,逾期不再受理。
二、笔试
(一)笔试时间:2022年1月15日上午09∶00 — 11∶30 。
(二)《笔试准考证》发放时间:2022年1月14日(9∶30-17∶00)。
(三)《笔试准考证》发放地点:金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值班室(地址:金沙县鼓场街道长安街四小对面)。
(四)应聘人员出示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居民临时身份证》)和相应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医院出具的纸质证明或电子证明的打印件均可)并提交《贵州金沙经济开发区公开选聘工作人员笔试个人防疫情况申报表》方可领取《笔试准考证》。由他人代领的,须同时出示代领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居民临时身份证》)、相应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医院出具的纸质证明或电子证明的打印件均可)并提交《贵州金沙经济开发区公开选聘工作人员笔试个人防疫情况申报表》。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的起止时间计算,以应聘人员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上“采样时间”为起始,计算至笔试准考证领取首日时间为止,凡在48小时内的均符合要求(以下均按本方式计算核酸检测起止时间)。领取《笔试准考证》时出示的相应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可用于笔试时入场检测。
(五)应聘人员须同时持《笔试准考证》(已盖入场检测合格章)、有效《居民身份证》(《居民临时身份证》)原件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三、疫情防控要求
凡参加贵州金沙经济开发区公开选聘工作人员笔试(含笔试准考证领取,下同)的应聘人员,须严格按照《贵州金沙经济开发区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和贵州省最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落实疫情防控工作,因不符合或不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和要求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同时取消其相应考试资格,并按相应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如有违法情况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若考试前国家、省关于疫情防控的规定发生变化,将根据新规定另行公布考试有关疫情防控要求。请应聘人员务必在考试前密切关注有关疫情防控规定和要求的变化,做好相应的参考准备,确保顺利参加本次考试。
如对公告内容有意见,请于2022年1月13日上午12:00前向贵州金沙经济开发区公开选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书面反映问题应签署本人姓名并留下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857-7373028 金沙经济开发区
0857-7252760 金沙县人社局
0857-7221874 县委组织部
监督电话:0857-7229441 县纪委监委
附件:
2.贵州金沙经济开发区公开选聘工作人员笔试个人防疫情况申报表.doc
3.贵州金沙经济开发区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docx
贵州金沙经济开发区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