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清航水资源开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是兴仁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国有独资企业,成立于2019年12月23日,注册资本1亿元,公司下属子公司2家。公司经营范围水库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水能资源开发建设及运营管理、水利项目建设管理、其他涉水产业开发。根据公司发展需求,经公司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工作人员、引进特殊高级管理人员1名,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及职位
贵州省清航水资源开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名、引进特殊高级管理人员1名,具体招聘岗位及引进特殊高级管理人员要求详见附件《贵州省清航水资源开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大专以上毕业生(详见《职位一览表》)。
(二)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4.必须具备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详见《职位一览表》,报考专业参照《贵州省公务员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试行)》执行。
5.限制黔西南州户籍的报考,指截至2021年12月15日具有黔西南州户籍或《居民身份证》号为52232开头的。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
7.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3年12月15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6年12月15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非在职学历)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81年12月15日以后出生),以上日期均含当日。
8.特殊引进人员不受户籍、年龄限制,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专业职称为高级工程师,一级建造师,从事水利工程施工行业15年以上,拥有较为丰富的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及施工经验,在央企或国有企业担任水利工程项目管理负责人的优先考虑。
9.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截至2021年12月15日前在职在编的公务员(含选调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人员、工勤人员除外);
(2)截止到2021年12月15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3)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毕业生;
(4)现役军人、在读的大专及以上在校生(含2022年大专及以上实习生);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释放未满5年的人员;
(6)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7)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8)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近5年来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9)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1年12月16日至2021年12月29日。
(二)报名方式: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考生可先查询兴仁市人民政府网站了解相关详细信息(网址http://www.gzxr.gov.cn/)。
(三)现场报名:报名人员将报名所需全部材料带到贵州省清航水资源开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综合部进行报名。
(四)报名地点:贵州省东湖街道办事处贵州省清航水资源开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原东湖水库管理所)。
(五)咨询电话:0859-6215243招聘负责人电话:18285921007
(六)报名需提交材料:
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附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及1份复印件;
3.贵州省清航水资源开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报名表1份;
4.近期免冠小二寸彩色(蓝底)照片2张;
5.客观条件加分中,从业证书、职称、工作年限证明等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详见《贵州省清航水资源开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客观条件加分表》)。
(七)报名要求
《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招聘资格。
应聘人员报名以后应随时保持所留通讯工具的畅通,确保招聘单位能够及时进行联系通知相关事项,如因电话关机或停机等原因导致招聘单位无法联系,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八)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贵州省清航水资源开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在报名现场负责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经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取消报名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的始终,请报名人员务必按照《简章》及职位要求进行应聘。在招聘工作中,任何一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所应聘职位要求或证书证件等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其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对已办理正式聘用手续的,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作出开除处理。
五、评分及成绩
(一)面试
面试人员为资格审查符合报考相关要求,并报名成功的人员。
面试总分90分,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为54分。面试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线或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的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由贵州省清航水资源开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综合部电话通知。
考生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二)客观条件加分
客观条件加分总分为10分,具体分值分配详见《贵州省清航水资源开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设置条件加分表》。相应评分待面试工作结束后由贵州省清航水资源开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按照《加分表》进行审核、评定。
(三)总成绩
总成绩=面试成绩+客观条件加分
各招聘职位按照总成绩最高者招录,凡招聘职位招录2名及以上人员的,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招录。
六、成绩公示及查询
成绩公示及查分相关事宜由贵州省清航水资源开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另行在兴仁市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gzxr.gov.cn/)上发布。
七、体检
符合招录条件的应聘人员,体检由贵州省清航水资源开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指定在县及县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结束后,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的,应聘人员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规定时间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贵州省清航水资源开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统一组织复检。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空缺职位根据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由贵州省清航水资源开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通知。
八、试用
体检合格的人员,列入公司拟聘对象。拟聘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间,公司将组织对试用人员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岗位培训等,试用期工资为2500元/月。
引进特殊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兴仁县国有企业员工薪酬管理办法(暂行)》第六条第三项规定不用试用期。
试用期间,公司将组织对试用人员进行试用期考核。试用期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拟聘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学习能力和敬业精神、创新能力、吃苦耐劳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综合考评。试用期间还需进一步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查阅档案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试用期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试用期考核不合格,取消拟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问题上与国家方针、政策不一致的人员;
2.报名时填报不实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人员;
3.不能正确理解公司的企业文化、发展理念的人员;
4.不能履行岗位基本职责的人员;
5.不能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的人员;
6.试用期结束,经公司综合考核不合格的人员。
试用期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人员,取消被聘用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九、聘用、劳动合同的签订和待遇
(一)聘用及劳动合同的签订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由贵州省清航水资源开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根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二)拟聘用人员必须服从公司安排,超过规定报到时间未到公司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三)待遇
1.应聘人员一旦录用,公司将提供在当地富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及良好的培训机会,工资按照《兴仁县国有企业员工薪酬管理办法》及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2.引进特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待遇根据《兴仁县国有企业员工薪酬管理办法(暂行)》中第十八条规定执行。
十、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贵州省清航水资源开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决定。
附件:
附件1:清航水资源开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2021年新增工作人员一览表..xlsx
附件2:清航水资源开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客观条件评分表.doc
贵州省清航水资源开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