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黔南民族师范学院2021年下半年硕士人才引进工作,促进学校师资队伍建设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区域内高水平、有特色的现代化新型民族师范大学,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黔南州优秀人才引进办法(暂行)》(黔南委办字〔2011〕262)、《黔南州关于进一步简政放权不断优化人才发展环境的若干措施》(黔南委办〔2020〕5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现就黔南民族师范学院2021年下半年硕士人才引进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和条件
(一)引进对象
具有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州内在职在编人员不在此次引进范围。
(二)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3. 具有胜任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工作能力和资格条件。
4. 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报考岗位所需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岁(1981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
5. 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心条件。
(三)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作为引进对象: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截止2021年11月30日“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
3.曾因犯罪受刑事处罚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5.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州内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辞职或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关系不足一年的人员;
6.各级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7.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8.涉嫌违法违纪被调查尚未结束(结案)的;
9.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10.不符合引进对象、报名条件或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11.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或其它经研究不得作为引进对象的。
二、引进计划及职位
面向社会公开引进相关专业人才5名,具体职位及计划数详见《黔南民族师范学院2021年下半年硕士人才引进职位表》(附件1)。
三、引进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核、评审、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2021年12月10日至2021年12月17日在黔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黔南民族师范学院门户网站同步面向社会公开发布引进人才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相关信息的公告。
(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
2021年12月16日至2021年12月17日。
2.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3.报名地点
黔南民族师范学院正门报名处(地址:都匀市剑江大道中段5号)。
4.报名申报材料
报名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
(1)《黔南民族师范学院2021年硕士人才引进报名信息表》(附件2)1份、《应聘承诺书》(附件3)1份、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片1张;
(2)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本科、硕士的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港澳台地区和国外院校毕业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
(4)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需提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
(5)在职人员须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还须加盖当地县级以上组织或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6)报名职位所需的其他材料。如:代表性成果(发表论文或其他)、各类荣誉称号、奖励证书。
特别提示:每位报名人员只能填报一个职位,填报多个职位的按报名无效处理。在报名时填报的专业应当与其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上的专业一致,如专业名称后面带括号或其他说明的也必须如实填报。
(三)资格审核
单位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相关材料等进行现场审核,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参加后继评审环节。经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应说明理由。
1.报名人员须如实填写本人有关信息和提交资格审查材料,所提交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因错报、误报或瞒报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名人员本人负责。报名人员故意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名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在编(岗)人员必须如实填写个人工作单位信息,否则视为故意隐瞒个人重要信息。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3.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工作始终,如在引进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报名人员条件不符合引进职位相关要求等情况的,立即取消报名资格。
(四)评审
1.评审时间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评审地点
黔南民族师范学院,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3.评审方式、内容
采取综合评审方式,具体评审内容另行通知。
4.评审成绩及进入体检名单公布
评审成绩现场公布。评审总分100分,测评成绩按“四舍五入”法取至小数点后两位。评审设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评审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线或未参加评审的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根据评审成绩从高到低按引进计划数确定进入体检环节名单,出现进入体检环节末位人员成绩并列时,采取适当方式对并列人员作进一步了解来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进入体检名单在黔南民族师范学院官网公布。
(五)体检
体检在指定的综合性医院进行,并在规定时间内由体检医院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报名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在达到合格分数线人员中按评审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一次。
体检费用由报名人员自理,体检的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按黔南州事业单位聘用人员考察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考察时须进一步核实报名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填报的信息和提交的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资格,出现缺额时不予递补。
(七)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报名人员,确定为拟引进对象,在黔南民族师范学院门户网站上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同意聘用。拟引进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八)办理聘用手续
拟引进人员公示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经核实不影响引进的,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应按用人单位要求按时报到。除不可抗力的因素外,在规定报到时间内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纪律监督
此次人才引进工作严格按照有关程序和标准进行,主动接受黔南民族师范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报名人员要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等有关规章制度,确保引进工作公正、公平。如有弄虚作假或徇私舞弊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五、疫情防控要求
所有报名人员均需严格按照省州最新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提前做好疫情防控准备,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保证安全顺利的参加人才引进各个环节。
六、其他
(一)本次人才引进工作的主要环节(报名、评审、体检、考察等)都将在黔南民族师范学院官网发布相关公告。在引进过程中,报名人员应密切关注并查阅黔南民族师范学院官网公布的相关公告。如因报名人员未阅读或误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联系而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相关环节的,一律视为自动放弃,造成的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负。
(二)本次人才引进有关信息发布在“黔南民族师范学院”网站(http://www.sgmtu.edu.cn),请随时关注。
(三)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854-8758965(黔南民族师范学院人事处人事科);
监督电话:0854-8737596(黔南民族师范学院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四)本《公告》由黔南民族师范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1.黔南民族师范学院2021年下半年硕士人才引进职位表
3.报名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