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坚持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及职位
本次计划招聘劳务派遣员工4名,具体详见《毕节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招聘4名劳务派遣员工职位表》
岗位编号 |
岗位名称 |
招聘人数 |
学历 |
专业 |
年龄 |
工作经历 |
职(执)业资格 |
01 |
检验专业技术人员 |
3 |
大专及以上 |
医学检验技术专业 |
35岁及以下(1986年12月7日以后出生),中级职称放宽至40岁及以下(1981年12月7日以后出生) |
不限 |
初级检验师资格证及以上 |
02 |
财务人员 |
1 |
大专及以上 |
财务相关专业 |
两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
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及以上 |
三、薪酬待遇及福利
(一)应发工资每月3800元左右;
(二)按公司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三)所有派遣人员实行两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工资按转正后工资的80%发放。
四、招聘方式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聘用等程序进行。
五、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二)年龄在35岁及以下(1986年12月7日以后出生),中级职称放宽至40岁及以下(1981年12月7日以后出生);
(三)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四)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五)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六)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七)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且身体条件符合用工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八)下列人员不得报考:有吸毒史的人员;有违法乱纪记录的人员;曾被公司开除的人员;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招聘的人员。
六、报名方式及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1年12月8日—12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设网上报名)。
(三)报名地点:毕节建投汇金中心19楼(毕节市七星关区洪山街道洪山路洪山国际大酒店院内);咨询电话:0857-8221045。
(四)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
1.《毕节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劳务派遣员工应聘登记表》(见附件1);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1张;
5.岗位所需的职(执)业资格、职称要求等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相关工作经历证明(见附件2);
7.疫情防控申报表、个人信息处理授权书(报名现场填写);
8.因特殊原因委托他人代报的,需同时提供本人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受托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因委托他人报名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五)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须如实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应聘登记表》,对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由他人代报名的,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招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责任。凡弄虚作假的或资格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工作人员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本方案规定的报名条件进行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按程序考试。如未按时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始终,在公开招聘过程中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公告》要求的,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每人需缴纳报名费100.00元,因本人原因未领取准考证或缺考的,不退还报名费。
七、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形式:闭卷考试。笔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2.笔试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及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毕节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微信公众号。
3.笔试成绩将在毕节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微信公众号发布。
(二)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同一岗位招录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该岗位的面试人员。
2.面试时间及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毕节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微信公众号。
(三)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职位报考人员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报考人员进入下一环节。
八、体检
面试结束后进入体检环节。根据职位招录计划数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的综合性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招聘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报考人员的,视为自动放弃,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九、政审
拟聘用人员需在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有违法乱纪记录的人员不予聘用。
十、其他
在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须严格遵守贵州省及毕节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最新规定,按要求做好防控措施。
咨询电话:0857-8221045
监督电话:0857-8229799
附件:1.毕节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劳务派遣员工应聘登记表.xlsx
毕节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