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街道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和就业见习人员共35人(其中:公益性岗位25人,就业见习人员10人)。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进行;严格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面试、考察政审、录用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人数
35人(符合就业见习人员条件的先聘为就业见习人员)
三、报考条件
1.具有兴仁市户籍或兴仁生源、长期在兴仁居住或婚入暂未迁入户籍的;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6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体貌端庄,具有正常履行工作的身体条件。
5.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品行端正、吃苦耐劳,组织纪律性强,爱岗敬业;
6.熟悉电脑操作及应用,具有一定的写作能力;
7.除因考取工作外(含公务员、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或集体企业等),没有特殊原因,至少服务年限在一年以上;
8.具有“持残疾证的残疾人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登记失业人员、失去土地的农民转为城镇户口的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城镇零就业家庭或者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申请并获得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父母双方(单方)持残疾证、全部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者本人持残疾证的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家庭发生重大变故或者灾难、经民政部门认定属于社会扶持对象的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一年以上仍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十种情形之一的可结合前7条报名;
9.中共党员、退伍军人、返乡创业人员,熟悉公文写作和处理、熟悉计算机操作、有C1及以上驾照并能熟练驾驶者等优先。
四、下列人员不予报考
1.被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立案审查的;
2.有犯罪前科或违法违纪受到处罚、处分未解除的;
3.有政治、经济问题的;
4.有刑事责任史、吸毒史,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5.现在职的公益性岗位人员及曾在公益性工作岗位工作期满的;
6.其他不宜聘用的情形。
五、报名、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时间和地点
1.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2.报名地点:
东湖街道办事处三楼党建工作办公室(南山小区)
2.报名截止时间:公告起至2021年12月9日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须持以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2.《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打印的带二维码学历查询结果单(只针对大专以上毕业生);
4.一寸免冠近期彩照3张。
5.其他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6.长期在兴仁市居住的、婚入兴仁市暂未迁入户口的、生源地属兴仁市在外读书时迁户后暂未迁入的需提供村(社区)证明。
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填写《东湖街道公益性岗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或《东湖街道就业见习人员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报名表填写信息必须真实、准确,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负责。
六、面试
1.待东湖街道进行资格审查后,筛选合格的意向性人员进行面试,考生必须持《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才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2.时间: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3.地点:东湖街道办事处(南山小区);
4.考生成绩即为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由考官进行综合评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面试结束后由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进行综合评判,评选出适合的岗位人员。
七、聘用方式及工资待遇
经考察审核合格后的人员,报街道党工委审批后下文聘用。
(一)聘用方式
1.公益性岗位人员聘用期为三年,三年满后,自动解除合同关系。按照一年一签的方式,与东湖街道办事处签订聘用合同。
2.就业见习人员聘用期为一年(最低服务期为三个月),聘用期满后视个人表现可以转为公益性岗位人员。
(二)待遇及要求
1.聘用人员工资由市人社局发放,东湖街道给予适当食宿补助(500元/月)。
2.聘用人员经聘用后不服从安排、不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或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考核认为不能胜任工作的,将有权随时给予解聘处理。
3.经我街道聘用的就业见习人员、公益性岗位,工作履职尽责,各方面表现突出的,可优先推荐参加各类公务员、事业人员考试。
八、未尽事宜,由街道公开选拔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13984665673、18296009512
监督电话:0859—6212020(东湖街道党政办公室)
中共兴仁市委东湖街道工作委员会
兴仁市人民政府东湖街道办事处
2021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