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人社通〔2021〕54号)及《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州人社通〔2021〕4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我县申报中小学教师系列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政策性审查情况予以公示,及相关要求如下:
公示时间:2021年11月30日-2021年12月6日。
公示期间对政策性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电话、书面报送材料等形式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申报人员需补充材料的,请于12月6日下午18:00以前将补充的材料送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并报贞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中心汇总。
个人补交材料未按要求审核盖章或不在规定时间内补交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补充材料一律用牛皮纸质的档案袋存放,并在封面注明单位、姓名,申报的职称系列、专业、级别,以及补充的材料目录。
联系电话:0859-6617160
贞丰县2021年度中小学教师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政策性审查.xls
贞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