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黔东南州教育局 州财政局 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州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黔东南州2018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州教师通〔2018〕75号)、《黔东南州教育局 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黔东南州2018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办法>的通知》(州教师通〔2018〕76号)和榕江县教育和科技局《关于2018年“特岗”教师工作安排的通知》(榕教师通〔2018〕60号)等文件精神,对2021年服务期满且连续三年考核合格的榕江县2018年招聘的特岗教师,进行了考核政审、体检,现对考核政审、体检合格,拟转聘为榕江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9天(2021年11月29日至12月7日),请社会各界人士与考生予以监督并相互转告,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纪行为的,掌握确凿证据者,请在公示期内予以举报。
咨询电话:0855—3921422(榕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0855—6622031(榕江县纪委县监委信访室)
榕江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