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中共兴仁市发展和改革局党组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严格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面试、体检、考察政审、聘用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人数及工作地点
1.人数:5人;
2.地点:兴仁市发展和改革局(东湖街道环湖路0号)。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1.原则上户籍不限,具有兴仁市户籍的建档立卡脱贫户家庭优先考虑;
2.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6年11月29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工作的身体条件;
5.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品行端正、吃苦耐劳,组织纪律性强,爱岗敬业;
6.熟悉公文处理、计算机操作,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协调能力,并且能够熟练驾驶的人员优先录取。
四、以下人员不予聘用
1.被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立案审查的;
2.有犯罪前科或违法违纪受到处罚、处分未解除的;
3.有刑事责任史、吸毒史的;
4.现在职的公益性岗位人员;
5.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不适应工作被解聘或因违纪违法被开除的人员;
6.其他不宜聘用的情况。
五、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1.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需填写完整《兴仁市发展和改革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报名表填写信息必须真实,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负责(网上报名格式为:本人姓名+学历)。报名时须提供应聘者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当地派出所提供的无违法记录证明。
2.报名地点:①现场报名地点:兴仁市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②网上报名邮箱:421995090qq.com。
3.报名时间:2021年12月1日至12月7日。
4.联系人:梁昌秀,咨询电话:13984688508;0589--6212072。
六、考试
(一)考试形式
考试形式:面试或技能测试。
考试时间:待定。
考试地点:待定。
考生必须持《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二)成绩计算
考生成绩即为面试或技能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由考官进行综合评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七、聘用方式及工资待遇
(一)聘用方式
1.面试合格人员入职前自行到有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方可入职,试用期一个月。经联审合格后的人员,报市人社局审批后下文聘用。
2.按程序确定聘用人员后,签订临时聘用合同,聘用期为三年,三年满后,自动解除合同关系。按照一年一签的方式,与兴仁市发展和改革局签订聘用合同。
(二)工资待遇及要求
1.按照兴仁市公益性岗位人员执行薪资待遇,另结合单位实际给予适当补贴。
2.被聘用人员一经录用,不得同时在外兼职,否则予以解聘;
3.聘用人员经聘用后不服从安排、不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或兴仁市发展和改革局党组研究认为不能胜任工作的,有权给予解聘处理。
八、其他
未尽事宜,由局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兴仁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