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正安县职称评审领导小组工作安排,结合《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中小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4〕374)号文件、《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黔人社通〔2020〕124)号文件及《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高、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遵市人社职〔2021〕13)号文件精神,对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进行初审,现将初审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若有异议,请向正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技股反映,联系电话:0851—26425807。
正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0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