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单位因工作需要,招聘劳务派遣制临聘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招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较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和团结协作精神。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 22 周岁以上至35 周岁以下;有特殊专长的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3.具有国家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具有法律、行政管理、汉语言文学、文秘及相关专业均可报名,有C1驾驶执照者优先。
4.熟悉 office 办公系统操作,具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及写作能力、语言沟通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服从组织安排。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中共党员优先考虑。
(二)不得报名的情形
1.散布有损中国共产党和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中国共产党领导和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
2.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
3.曾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解除劳动合同;
4.曾因吸毒、违法犯罪等受到公安机关处理,或者曾被劳动教养、收容教养或收容教育;
5.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的人员、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因违纪违规被开除或辞退解聘的人员、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人员,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根据相关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报名办法
1. 报名方式:报名人员请填写个人简历,采取邮件在线投档的方式进行报名申请;请将个人简历和相关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nmqmzjadm@nanming.gov.cn,报名时须上传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
2. 报名时间:2021年11月25日9:00至2021年12月1日17:00截止;
3. 邮件报送要求:邮箱投档的邮件名称统一为“姓名+应聘南明区民族宗教事务局临聘人员+电话号码”。如“张三+应聘南明区民族宗教事务局临聘人员+电话号码”,邮件附件为个人如实填写的简历表和相关材料电子版。
4.报名要求:
(1)个人简历(报名表);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
(3)本人的学历、专业及其他条件应与所报名的具体岗位条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
(4)无犯罪记录证明;
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报名申请材料的,以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资格的,立即予以取消应聘资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资格审核
凡在网上进行报名人员在2021年12月4日17:00前接到电话通知的,即表示通过初审,请按通知时间到贵阳市南明区兴隆街37号融媒体中心二楼(贵阳市南明区民族宗教事务局)进行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带报名表、本人学历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还须带齐招聘职位报名要求规定的其他相关证件。
报名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如个人填写错误或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应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或与其他用人单位已签订劳动合同,未经用人单位同意,隐瞒真实情况,擅自报名的,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四、考察内容
本次招聘采用面谈的形式,主要考察报名人员政策理论水平和文字综合能力,对报名人员的能力素质、个性特征和职位适应程度等方面进行测试了解。面谈后确定1名人员进入民族宗教事务局工作,最终结果将以电话形式告知本人。
五、体检
参加招聘体检的按照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根据面谈结果确定。体检参照公务员招考录用体检规定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如有不合格者,按面谈结果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六、聘用及待遇
办理聘用手续:经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聘用人选。被聘用人员与人力资源机构签订《劳动合同书》或《劳务合同书》,由人力资源机构派至南明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工作。
本次经招考聘用人员将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有关社会保险并发放劳动报酬。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工资1500元,单位按国家相关规定为聘用人员交缴五险一金。试用期满,经考评合格后正式聘用,每月工资2800元左右,如通过年终绩效考核,则有年终奖。以上工资待遇为扣除五险一金后的实际发放金额,个税部分员工自行承担。
七、其他事项
咨询电话:0851-85861594
联系人:邰剑、杨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