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贵州省教师条例》、《贵州省面向社会推行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试行)》和《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0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20〕1号)等法律法规和贵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清镇市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认定工作已完成,现将认定通过人员及教师资格证领取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通过人员
见附件: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通过人员名单
二、证书发放时间
2021年11月15日至11月26日(双休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三、证书发放地点
清镇市百花新城综合楼(百花路11号,清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旁边)1408办公室。
联系电话:0851--82586051
四、领取材料
1.本人教师资格证书一本。
2.本人《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份(由申请人自行提交到档案管理部门存入本人人事档案)。
五、相关要求
1.认定通过人员需认真查询认定通过人员名单,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领取。
2.代领需代领人有效身份证及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手写委托函(需有申请人及代领人的签名及手印)。
3.由于防疫要求,请戴好口罩进入大楼。
清镇市教育局
2021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