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加强我镇道路安全管理和辖区治安管理,支持配合公安机关查办案件工作需要,现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0名(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范围、对象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政治可靠、作风正派、责任心强,遵守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
(二)招聘人员总人数为10人,仅限男性;
(三)年龄在18周岁(生于2000年12月31日以前)以上,35周岁(生于1983年4月1日以后)以下;
(四)具备高中(中专)以上学历;
(五)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体重匀称,裸眼视力在4.8以上,身高在1.68米以上。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行政、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现正被立案调查的;
3、参加法轮功、会道门等邪教组织人员;
4、曾经被公安机关聘用又被辞退的;
5、被开除公职的;
6、有纹身或明显疤痕的;
7、现属织金县公安局聘用人员不得报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 报名时间:2018年07月12日—2018年07月22日;
(二)报名地点:织金县公安局少普派出所;
(三) 报名方式:直接到少普派出所进行报名;
(四)报名要求:应聘人员须扫描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退伍证(退役士官士兵)、报名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对于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招聘程序
(一)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内容为文化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以及与辅警有关的权益及依法协助人民警察履职的有关法律知识。)
(二)面试
(三)体能测试(面试结束后要进行相应的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指规定的各项测试达标即为合格。)
(四)加分
笔试面试结束后,有以下几类情况报考者可在总成绩中加分5—10分:
1、一般复原退伍军人加5分。在部队服役期间担任过副班长以上职务或荣立过个人三等功以上的加10分;
2、警校毕业生加5分,受学校嘉奖以上表彰、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的加10分;
3、公安机关因工牺牲民警的子女加5分。
五、公示、岗前培训及聘用
经笔试、面试、体能测试合格的人员,执行加分项目后,按得分从高至低,确定前10名为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经3个工作日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证不属实的,由我少普派出所组织开展法律知识和岗位技能培训,培训时间为7天,培训合格后,被聘用的人员须无条件服从工作安排。
六、工资待遇及其他
(一)招聘的辅警待遇是:每人每月工资2000元加绩效工资1000元,并且提供食宿。
(二)试用期三个月,辅警试用期满后,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开始正常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聘用期内,辅警如有违规违纪或不履行职责,以及其它不适宜辅警工作的一律解除聘用。
七、考试信息公布
相关考试通知和考试结果会通过电话方式通知报名参加应聘的人员。
联系单位:少普派出所,联系人:谌童联系电话:15338511667,办公室电话0857–7755004。
少普镇人民政府
2018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