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毕节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毕节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办法》(毕人社通〔2020〕137号)文件精神及大方县面向,结合安乐乡城镇公益性岗位空缺实际情况,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制(临聘)人员,特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内容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城镇公益性岗位2名。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因事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职位及人数
详情见附件1
四、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爱岗敬业,遵纪守法,服从工作安排。
(二)高中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三)大方籍户口,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3年11月10日及以前出生)、40周岁及以下(1981年11月10日及以后出生)。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需提供民政部门颁发的《低保证》。
2.持《残疾人证》的残疾失业人员。
3.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需提供人社部门颁发的《就业创业证》。
4.失去土地的农民转为城镇户口的失业人员,需提供村(社区)相关证明。
5.夫妻双方无一人就业且无一子女就业的困难家庭失业人员(即零就业家庭),需提供村(社区)相关证明。
6.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满足其中1项:①城镇零就业家庭或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高校毕业生,提供民政部门颁发的《低保证》;②在校期间申请并获得了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助学贷款证明;③父母双方(单方)持《残疾证》,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本人持《残疾证》的高校毕业生,提供残联颁发的《残疾证》;④学生在校期间家庭发生重大变故或灾难,经民政部门认定属社会扶助对象的高校毕业生,提供民政部门认定的相关证明材料;⑤登记失业一年以上仍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人社部门颁发的《就业创业证》;⑥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提供扶贫部门颁发的相关证明材料。)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二)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三)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四)在各级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五)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六)已经享受过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3年及以上人员。
(七)国家财政供养人员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11月5日至11月10日
(二)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并填写报名表,不受理网上报名或电话报名。
(三)报名地点:安乐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乡政府政务大厅内)
(四)报名时需提供材料:
1.《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制(临聘)人员报名表》1份(附件2现场填报)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本人近期正面1寸免冠彩色白底证件照片2张。
4.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证件(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
5.满足报考条件的身份证明。
(五)资格审查
由各乡镇人社中心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进入面试程序,面试结束后报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服务中心审批。凡弄虚作假经查实的,取消应试资格及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六、招聘方式
采取面试方式进行,由各乡(镇、街道)组织实施面试,各职位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各职位拟聘用人员,面试时间及地点乡镇另行通知。
七、聘用程序及待遇
拟聘用人员在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7天。
(一)公示期满后,县就业服务中心将电话通知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拟聘用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由本人到大方县就业服务中心签订劳动合同。
(二)拟聘用人员与大方县就业服务中心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合同期满后县就业服务中心根据考核情况,结合本人意愿,续签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签订合同累计年限不超过3年(含3年)。
(三)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后,工资按公益性岗位有关标准发放,缴纳相关社会保险。
本招聘方案最终解释权归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1:《大方县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合同制(临聘)人员统计表》.xls
附件2:《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制(临聘)人员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