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县住房城乡建设局下属事业单位县城市公用绿化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6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条件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3年11月10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5年11月11日及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涉嫌违法违纪被调查尚未结束(结案)的人员;
4.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二、岗位及要求
岗 位 名 称 |
招聘人数 |
学历 要求 |
专业要求 |
岗位简介 |
备 注 |
公用绿化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
3 |
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主要从事办公室工作、市政管理、园林绿化管理及环境卫生管理等工作。 |
1.具备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熟练使用办公软件,有一定的文字写作功底; 2.有园林绿化及规划设计相关工作经历者、有较强的文字写作功底者优先。 |
财务 人员 |
1 |
大专及以上 |
财务管理、会计学及相关专业 |
主要从事财务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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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及管理工作人员 |
1 |
大专及以上 |
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管理 、工程造价 、市政工程技术 、道路桥梁工程技术及工程建设管理相关专业 |
主要从事市政工程、建筑工程建设及管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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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员 |
1 |
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主要从事车辆驾驶工作。 |
1.男性优先; 2.持有C1及以上驾驶证,具有3年及以上驾龄,能熟练掌握驾驶技能。 |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0日(星期三)至2021年11月12日(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报名地点:龙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0楼(环北线交易中心大楼10楼)。
3.报名所需资料:(1)考生《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2)考生学信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3)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4)本人近期蓝底正面免冠一寸照片4张(背面写上姓名);(5)报考驾驶员岗位者须提供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6)报名信息表。
4.联系电话:0854-5631341。
(二)资格审查
1.由龙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组织人员对考生提交的相关证件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不符的取消报考资格。
2.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达不到3?1的,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例:某岗位招聘计划数为2,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为4或5,则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减少为1,依此类推),核减后仍达不到3?1的或无考生通过资格审查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3.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各个环节,请考生务必按照招聘要求进行报考。在招聘过程中,若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证书证件等弄虚作假,随时取消其报考资格,其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面试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1.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进入体检。
2.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过程中有不合格、放弃或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按岗位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考察
1.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2.考察工作由龙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具体负责实施。考察标准、程序和方法参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州事业单位聘用人员考察工作的通知(黔南人社通〔2018〕221号)》及有关规定执行。
3.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考察不合格,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一是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未能提交招聘岗位所需学历等相关证书的;二是符合本简章第一条“(二)以下人员不得报考”所列任何一项的。
4.考察对象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要求的材料,如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交的,视为自愿放弃。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按岗位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1.公示
经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在龙里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同意聘用,由此所产生的空缺岗位,按岗位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2.聘用
拟聘用合同制人员公示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
拟聘用合同制人员与原工作单位有劳动合同关系的,在新单位正式聘用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合同关系。
新聘用合同制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3个月。
四、工资待遇
(一)试用期工资约为2000元/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工资约为3000元/月(含缴纳的五险一金),工龄工资按照县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二)年终绩效考核奖励按照县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五、有关要求
(一)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及招聘有关工作人员要切实提高认识,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本着“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认真组织招聘。对因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凡在规定时间内,考生未领取有关通知,未按要求提供有关资料,未按时参加面试、体检的,均视为自愿放弃相应资格。
(三)《龙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简章》及相关信息将通过龙里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考生在招聘期间应及时查看龙里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公告和信息,因本人错误理解和未及时查看等原因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或面试中缺考、违纪的均不得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
(五)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考生应自行做好疫情防控措施,接受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健康码为绿码及体温测量合格的方可参加现场报名及面试。考生应如实报告个人相关信息,进入报名点及考点要服从现场管理,按要求佩戴口罩,注意保持距离,做好防范工作。根据疫情防控最新情况,此次考试遵守当时防控要求。
附件:附件 报名信息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