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期间对政策性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电话、书面报送材料等形式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需补充材料的,请于11月8日下午17:30以前将补充的材料送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审核盖章。由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将本地申报人员的补充材料统一汇总后,于11月9日下午17:30以前报送州卫生健康局科技教育科。
个人补交材料、材料未按要求审核盖章或不在规定时间内补交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补充材料一律用牛皮纸质的档案袋存放,并在封面注明单位、姓名,申报的职称系列、专业、级别,以及补充的材料目录。
附件:义龙新区2021年度申报卫生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政策性审查情况表
中共义龙新区工委政治部
202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