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推进赫章县第一中学申报省级示范性高中有关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和公开招聘备案工作的通知》(黔人社通〔2020〕212号)精神,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经研究同意,决定面向全县公办学校简化程序公开遴选高中教师6名。为确保遴选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赫章县2021年面向全县公办学校简化程序公开遴选高中教师实施方案》(以下简称《遴选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赫章县2021年面向全县公办学校简化程序公开遴选高中教师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整个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县人社局,黄佑银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孙成军、吴开富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县人社局、教育科技局相关股室人员为办公室工作员。
二、公开遴选的原则及程序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遴选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遴选工作按照制定遴选方案、发布遴选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政审、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实行公开遴选条件、公开遴选程序、公开遴选结果“三公开”制度。
三、遴选岗位
遴选岗位及要求详见《赫章县2021年面向全县公办学校简化程序公开遴选高中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1)。
四、遴选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三)学历、学位、资格等要求详见《岗位表》。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45周岁及以下(1976年10月30日以后出生)。
(六)具备拟遴选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以下人员不得参加遴选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二)截止方案发布日“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未满的。
(三)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未结案的。
(四)在各级公务员招聘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五)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六)不符合遴选对象、遴选条件或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七)其他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
五、信息发布、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信息发布
遴选信息于2021年10月30日在赫章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二)报名
本次公开遴选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4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2.报名地点:赫章县教育科技局政工股,联系电话:0857-3222369。
3.报名所需资料:
(1)《赫章县2021年面向全县公办学校简化程序公开遴选高中教师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附件2)一份,除签名外的其他内容必须打印、不能手填。
(2)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附件3)。
(4)本人近期正面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2张。
(5)遴选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报考人员报名时必须亲笔签署考试聘用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4)。
(7)报名信息采集表(报名成功后只需提供电子版附件5)。
(三)资格审查
1.报名资格审核由教育科技局负责。
2.报名参加遴选人员必须认真阅读《遴选方案》中所规定的遴选条件和《岗位表》中的各项要求,确定自己是否符合遴选条件之后再进行填报。否则,错报、误报和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报考人员提供的应聘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其本次遴选资格;报考人员恶意扰乱公开遴选工作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遴选资格的,取消遴选资格并作严肃处理;因资格审查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相应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并追究有关审核人员责任。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遴选工作的始终,在公开遴选过程任一环节发现参加遴选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遴选方案》要求的,随时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或遴选资格。
六、面试
(一)面试
面试由赫章县事业单位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遴选领导小组)组织。进入面试考生须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面试准考证》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
1.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2021年11月5日下午14:30-17:00,领取地点:赫章县教育科技局政工股,逾期不领视为自愿放弃遴选资格。
2.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2.面试方式:面试采取试教方式进行,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及以上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面试成绩将在赫章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七、考核政审
考核政审工作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部署,遴选单位具体负责实施。按照遴选岗位1:1的比例,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考核政审对象,若进入考核人员末位面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则并列的人员重新面试。若考核政审对象自动放弃或考核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不予递补。
考核政审工作应成立考核政审组,由两名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核政审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认真查阅考生档案,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核政审材料、作出政审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考核政审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事业单位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考核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定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核政审中,经审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核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一是有《遴选方案》规定“以下人员不得参加遴选”所列情况之一的;二是考核政审对象是婚姻登记严重失信、国内贸易流通领域严重违法失信、严重危害正常医疗秩序失信、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科研领域失信等联合惩戒对象的。
八、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
经面试、考核政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赫章县人民政府网上进行为期3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调动
对公示期满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调动的,遴选单位主管部门和遴选单位根据相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被调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遴选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调动资格。遴选单位按照相关规定与调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行文调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退回原编制所在单位工作。
九、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纪律监督
遴选工作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 0857-3222369 (县教育科技局)
0857-3232881(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 0857-3227223(县纪委监委)
(二) 报考人员要密切关注有关考试的疫情防控要求,按要求做好防控措施,参加各环节考试。
(三)在遴选各环节中,国家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四)本《遴选方案》解释权属赫章县2021年面向乡镇学校公开遴选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本次遴选工作相关通知、公告、信息等将在赫章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考生应仔细阅读遴选方案,密切关注遴选相关公告;如因考生未阅读公告、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的,责任自负。
(五)本次遴选工作未尽事宜,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通知。
附件:
附件1:赫章县2021年面向全县公办学校公开遴选教师职位表.xls.xls
附件2:赫章县2021年面向全县学校公开遴选教师报名表.doc.doc
附件6:赫章县2021年面向全县公办学校公开遴选教师报名、笔试及面试现场疫情防控要求.docx
赫章县遴选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