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生态环境局2021年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因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岗位人员到黔西南州生态环境局工作。根据《黔西南州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按照“面向社会、自愿报名、双向选择、择优录用”的原则,公开招聘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
二、组织领导
成立黔西南州生态环境环境局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工作组,人员抽调相关部门人员组成,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相关事宜。
三、招聘岗位
公益性岗位人员1名,安排在局内设机构、直属单位从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四、招聘范围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范围
本次公益性岗位招聘人员的范围是户籍在黔西南州,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符合“困难”类型条件的。
(二)招聘条件
身体健康,热爱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性别不限,年龄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有生态环境保护经历人员可适当放宽年龄。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相关环境保护方面专业优先聘用,熟练应用各种办公软件,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符合《黔西南州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
五、报名登记
(一)报名时间:2021年9月28日至10月12日(工作日上午9:00—12:3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方式:自愿申请,现场报名。
(三)报名地点:黔西南州生态环境局人事科(兴义市沙井街71号财富广场三楼) 联系电话:0859-3225780。
(四)报名时应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A4纸规格):
1.本人基本情况证明材料: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1份。
2.近期同底版彩色二寸免冠照片2张。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黔西南州生态环境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6.其他个人申请、简历及自荐材料。
六、招聘程序
(一)个人申请。根据公开招聘的范围和对象条件,到报名地点填写《黔西南州生态环境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二)资格审查。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毕业证、身份证等招聘职位所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核。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聘用工作环节,对发现伪造或提供虚假信息以骗取资格的,以及其他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
(三)面试。由黔西南州生态环境局人事科组织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面试。若报名人数超过招聘人数,抽调相关科室人员组成5人面试组,开展集中面试,面试成绩既为最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用。若报名人数低于招聘人数,由人事科自行组织现场面试,对面试人员进行综合评价,提出拟聘意见。
(四)聘用人选确定及公示。根据资格审查、面试等情况,黔西南州生态环境局召开党委会议,听取人事科招聘工作汇报,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黔西南州生态环境局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五)签订聘用合同。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公益性岗位聘用程序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报黔西南州就业局录用。本次聘用人员为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待遇按公益性岗位有关规定执行,实行合同一年一签制,服务期从签订聘用合同起计算。工资待遇按公益性岗位相关规定执行,包括公益性岗位补贴和单位适当考核补助,缴纳五险。
七、其它事项
本《实施方案》由黔西南州生态环境局负责解释,此次公益性岗位聘用工作若黔西南州就业局有另行新规定,以黔西南州就业局规定为主。
黔西南州生态环境局
2021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