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山湖区征收安置中心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区聘派遣人员(编外聘用制),现将招聘简章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面向社会招聘区聘派遣人员3名(编外聘用制)
二、招聘要求
(一)基本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无犯罪记录,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5年9月6日及以后出生);
(二)具体条件:各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详见附件1:《2021年观山湖区征收安置中心公开招聘区聘派遣人员招聘岗位一览表》。
(三)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报名: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曾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人员。
4、曾受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处分期内的人员。
5、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6、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泄密事件的人员。
7、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录等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8、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在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人员或经研究不宜聘用的人员。
三、聘用方式和薪酬
应聘人员经过招聘流程后,与第三方派遣公司签订劳动用工合同,派遣至观山湖区征收安置中心工作。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一经聘用,最低服务年限为2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本次招聘将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观山湖区派遣聘用制人事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观山湖区征收安置中心有关规定,聘用单位为聘用人员缴纳有关社会保险并发放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按国家相关规定为聘用人员交缴五险一金(养老、失业、医疗、生育、工伤及住房公积金)。
四、报名
(一)网上报名
1、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
2、报考人员于2020年09月06日9:00至09月08日16:00期间登录“贵阳人才网”网上报名入口(www.gyrc.cn)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根据所报考岗位的要求,填写《2021年观山湖区征收安置中心公开招聘区聘派遣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
(二)网上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由招聘办公室统一组织。负责资格初审的人员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对照《招聘简章》和岗位一览表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经审查合格的确认通过,审查不合格的说明理由。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须自行下载并打印、留存报考人员的《报名表》,供资格复审和考核等环节使用。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成功后应及时登录查看审核状态,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如报考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有误的,须在2021年09月09日16:00本人向招聘办公室申请,经同意后修改。逾期不在进行修改。
六、资格复审
凡网上初审通过的人员在2021年09月09日上午9:00至09月10日下午16:00到观山湖区云潭北路650号云潭街道办15楼观山湖区征收安置中心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考生必须携带:
(1)报名信息表;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4)报考岗位所需的工作经历印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①劳动合同或单位用工证明;
②社保中心出具的社保缴纳明细证明或银行出具的工资流水。
(5)在职人员须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县级及以下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还须提交行政主管部门和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相关证明材料。
通过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达不到3:1的,不减少招聘计划数。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即获得笔试资格。笔试人员名单在“贵阳人才网”上公布。
七、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凡出现填写报名信息与招聘所有流程中提交的证件和材料与报名时不一致等情况而影响考试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2、报名人员提供虚假的资料,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3、报考人员报名时应使用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留下准确的联系电话并保持畅通。因联系电话不准确、不通畅等原因导致无法联系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八、打印笔试准考证
1、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登录“贵阳人才网”(www.gyrc.cn)在线打印《笔试准考证》。
2.《笔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招聘环节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报考人员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九、笔试
1、考生需参加闭卷笔试。
2、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
3、笔试时间:见《笔试准考证》。
4、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5、如因疫情防控需求等不可抗力需调整笔试考试时间,则另行通知。考生须同时持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6、笔试成绩将在“贵阳人才网”(www.gyrc.cn)上公布,供考生查询,请考生密切关注。
7、笔试结束后,由“各岗位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与招聘计划数1:5的比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8、考生笔试入场检测规定
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人员不得参加本次考试,符合以下疫情防控要求的人员,须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均须保持安全距离,不得扎堆聚集。入场检测具体规定如下:
1)、“贵州健康码”为绿码,“行程码”无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且体温正常(低于37.3℃);
2)、所有考生均须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报告阴性证明;
3)、已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一针及以上;
4)、现场签署2021年观山湖区征收安置中心公开招聘区聘派遣人员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的考生方可入场。
十、面试
1、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2、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3、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在“贵阳人才网”(www.gyrc.cn)另行通知。
十一、总成绩计算及其他事项
考生的总成绩按百分制和以下比例分类进行计算:
1、考生的总成绩按笔试百分制成绩占50%、面试成绩50%计算。
2、笔试(百分制)、面试的成绩和总成绩得分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其他事项:
1、如果某岗位进入面试环节时,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
2、报考人员须参加报考岗位规定所有科目的考试,如未参加其中任一个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
3、进入面试环节后,因考生个人原因未参加相应考试,导致参加人数未达招考比例的,不减少招聘岗位计划数。
十二、体检
参加招聘体检的考生按照拟聘用人数1∶1 的比例,根据综合考核结果确定。体检参照公务员招考录用体检规定执行。体检结果为“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如有不合格者或放弃的,依据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体检费用由拟聘对象自理。
十三、政审
由观山湖区征收安置中心招聘办公室对拟聘人员组织开展政审工作。
十四、公示
经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观山湖区人民政府网”或“贵阳人才网”上进行公示。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五、签订合同
对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与第三方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委派到观山湖区征收安置中心工作。
十六、其他注意事项
本《招聘简章》未尽事宜由观山湖区征收安置中心招聘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招聘办公室电话:0851-87981531
网上报名等技术咨询电话:0851-88344013
附件下载>>>
附件:1《2021年观山湖区征收安置中心公开招聘区聘派遣人员岗位一览表.xls
附件:4《2021年观山湖区征收安置中心区派遣人员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docx
观山湖区征收安置中心招聘办公室
2021年0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