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公告
毕节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毕节市教育科学研究所、毕节市中小学示范性综合实践活动中心、毕节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毕节市学生资助中心、毕节市教学仪器站、毕节市实验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工作已经结束。根据《毕节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的规定,现将面试人员名单及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时间
2021年8月28日
二、面试地点
毕节市实验学校(毕节市七星关区碧阳街道大兰路31号)
三、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详见附件《毕节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人员名单》。
四、面试形式
此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和试教两种方式进行(具体岗位如下):
(一)结构化面试岗位:毕节市教育科学研究所01、02职位、毕节市中小学示范性综合实践活动中心01、02、03职位,毕节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01职位、毕节市学生资助中心01职位、毕节市教学仪器站01职位、毕节市实验学校02、03、04职位。面试时间15分钟,面试总分100分。
(二)试教岗位:毕节市实验学校01职位,采用试教+基本功展示的方式进行,备课时间20分钟,试教时间20分钟(试教内容为现行中小学教材相应学段相应学科内容),基本功展示(60分钟)由考官现场指定主题,考生根据指定主题作画,所需绘画工具由学校统一提供,面试总分为100分。
参加面试考生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或面试成绩无效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未参加面试、未完成面试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五、领取面试准考证时间
2021年8月27日9:00—17:00,逾期责任自负。
六、领取面试准考证地点
毕节市教育局人事科1008室(七星关区桂花路18号)
咨询电话:0857-8231660,8222391
七、疫情防控要求
考生要严格遵守贵州省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认真阅读准考证中关于疫情防控的内容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相关要求,按要求做好疫情防控措施和有关准备。因不符合或不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和要求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请广大考生务必在考试前密切关注有关疫情防控规定和要求的变化,做好相应的参考准备,确保顺利参加本次考试。
八、注意事项
(一)考生须持《面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方能参加面试,证件不全或无效的不得参加面试。
(二)面试人员务必在面试前到考点察看,安排好食宿。如系面试当日乘车前往的,须注意面试的截止到达时间、乘车所需时间及乘车路线,提前做好乘车准备,确保按时到达。
(三)面试当日上午7:00,面试人员开始接受检测进入面试考点,7:10起凭《面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进入指定的候考室。证件与本人不符或证件不全的,不得进入候考室。8:00仍未到达指定候考室的面试人员,视为自动弃权,责任自负。
(四)面试人员务必仔细阅读《面试准考证》所载的《面试人员须知》和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面试当日按要求带齐《面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在考点入场检测处,要提前调出当天本人“贵州健康码”绿码,做好入场扫码和体温检测准备,确保入场时间充足、秩序良好。
(五)所有考生应根据当前防控要求做好相应准备,确保面试当天能顺利参加,因不符合防控要求不能参加面试的考生自行承担后果。
(六)面试结束,考生要按指令有序离场,不得拥挤扎堆,保持适当安全距离。废弃口罩应自行带走或扔到指定垃圾桶,不得随意丢弃。
(七)考生须严格遵守贵州省新冠肺炎常态化防控相关要求,因不遵守疫情防控规定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八)在招聘过程中,各项招聘信息都将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公布,请面试人员密切关注,因面试考生未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面试考生自行负责。
附件:毕节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人员名单.xls
毕节市教育局
2021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