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口县人民医院始建于1956年,是全县唯一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康复、保健、急救为一体的非营利性二级甲等综合医院;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爱婴医院、院前急救中心、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全县结核病定点医院、全县白内障定点医疗机构、高血压诊疗中心、糖尿病诊疗中心;高等、中等学校的实习点,现有编制床位200张,职工460人,其中:正高职称5人、副高职称37人、中级职称60人,现我院正在新建传染病防治综合大楼共13层,规划设置新增床位210张,总建筑面积26286平方米,预计2022年投入使用。
一、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服从医院管理,能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无违法犯罪记录;
2、限江口户籍,退伍军人优先;
3、高中或高中同等以上学历;
4、身高在165cm以上;
5、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6年8月1日以后出生);
4、持有驾驶证B照两年以上驾龄。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救护车驾驶员1人。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21年8月4日—2021年8月 6日
2、报名地点:江口县人民医院门急诊四楼人事科
3、报名办法:现场报名。
4、报名咨询方式:15286760036(姚能胜),0856-6620203(办公室)。
5、报名资料:驾驶证、身份证原件。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资料收集和资格审查:现场收集应聘者资料,审核应聘者资质材料。
(二)组织面试,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
现场进行面试后,根据面试成绩确定拟聘人员,签订《劳动聘用合同》。
(三)公示:面试结束后,将考生面试成绩在我院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通过后,对拟录用人员进行体检和政审。
(四)体检:医院组织对拟录用人员进行体检,对于体检不合格的将不予录用。
(五)政审:由考察领导小组对上述合格人员进行政审,政审不合格的将不予录用。
(六)通过以上程序后,最终确定为拟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五、招聘工作有关事宜,由县人民医院人事科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