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调】遵义市播州区委政法委2021年公开选调2名工作人员公告(8月13日-14日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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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8-03 19:28:42 10745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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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播州区委政法委2021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为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加强区委政法委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编制情况,区委政法委拟公开选调工作人员。为确保选调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选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选调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政审)、体检、公示等程序进行。

二、选调计划及职位

本次计划选调工作人员2人,其中,公务员职位1人,事业人员职位1人。具体职位要求见《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三、选调对象范围

公务员职位为遵义市播州区范围内在编在岗符合条件的公务员;事业职位选调人员为遵义市范围内在编在岗符合条件的具有正式干部身份的人员。

四、选调对象资格条件

(一)选调对象需符合下列资格条件

1.坚决拥护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政治上、思想上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忠诚、干净、担当。

2.热爱党的政法工作,具有斗争精神和斗争本领,公道正派,坚持原则,谦虚谨慎,襟怀坦白,勤奋敬业,甘于奉献,保守秘密,清正廉洁。

3.具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录用前在乡镇、村的工作经历可合并计算),且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镇(乡、街道)公务员要符合调动的工作年限。

4.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5.身体健康,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6年8月13日以后出生)。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过党纪、政纪、政务处分,还在影响期内的人员。

3.选调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4.新录用到乡镇事业单位工作未满3年的、乡镇公务员工作未满5年的(含试用期,录用前在乡镇、村的工作经历可合并计算)。

5.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调动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事部门不同意报考的。

7.其他不得参加政法系统工作人员选调的情形。

五、选调方式及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遵义市播州区人民政府网站、播州政法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发布公告。

(二)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21年8月13日至8月14日。

2.报名方式和地点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地点在遵义市播州区委政法委政工科(播州区客运站9楼Z909),报名时请提供下列材料:

①《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需按要求签字、盖章,并同时提供电子版)(见附件2);

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人员身份材料:行政01职位提供加盖公章《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事业01职位提供加盖公章《遵义市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复印件;

⑤近三年加盖公章年度考核表复印件;

⑥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

3.资格审查

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收到报考者提交的相关资料后,现场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调过程,若发现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

报名和资格审查结束后,在遵义市播州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各职位报名人数。

(三)考试

1.笔试(40%)。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笔试人员凭居民身份证与准考证参加考试,实行百分制,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政法工作等常用业务知识及公文写作。根据笔试成绩加上加分后由高到低按选调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末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环节)。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加分:报考者获得法律执业资格A证、C证的,在笔试成绩上分别加2分、1分,不累计计分;报考者在人民日报、新华社内刊、贵州日报、贵州调研及省级以上政法系统主流纸质媒体上署名发表调研文章(综述材料),在笔试成绩上按中央级、省级每篇分别加1分、0.5分,最高可加3分。在报名时如实填报《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附件3),并提供佐证资料原件进行审查,如提供虚假资料骗取加分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并通报当地有关部门。

2.面试(60%)。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试者的思想政治素质、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等,满分为100分。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加分)×40%+面试成绩×60%,考试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考试综合成绩不带入下一环节,只作为确定进入下一环节参考。

(四)考察

考察工作成立由2人以上组成的考察组,由区委政法委牵头实施,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按3: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末位总分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进入考察,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均进入考察)。

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应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若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与所提交资料情况不符,或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重大问题,则视作考察不合格,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递补一名考生为考察对象。

考察采取广泛听取意见、个别谈话、查阅干部档案、核实身份证明材料等方式进行,综合考察是否适合政法工作并据实作出考察结论,提出拟选调人选建议,经区委政法委书记办公会会议研究后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

考察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对拟选调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的,由区委政法委研究确定是否递补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和省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公示

体检合格的人员,经区委政法委书记办公会会议研究确定为拟选调人选后在遵义市播州区人民政府网站对拟选调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查实有影响选调问题的,取消选调资格。因公示环节取消选调资格而空缺的职位,不再进行递补。

(七)办理调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查实不影响选调的,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调动手续应于两个月内完成,逾期无法办理调动手续的取消调动资格。

六、纪律监督

公开择优选调工作是各级机关单位选拔优秀人才的一种重要方式和途径,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树立重视基层用人导向、保证党政领导机关与基层密切联系的重要举措。工作人员和报考者均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对在公开选调过程中出现违法违纪和弄虚作假行为的,要追究其责任,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851-27222340(遵义市播州区委政法委办公室)

监督电话:27306739(遵义市播州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七纪检组)

七、其他

本次选调事宜均在遵义市播州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ybz.gov.cn)进行公示。

本次选调未尽事宜,由区委政法委负责解释。

附件: 

 

点击这里下载附件.docx

 

1.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

2.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3.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

 


                                            中共遵义市播州区委政法委员会

                                            遵义市播州区委政法委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8月3日

【来源】播州区政府网 【编辑】小新 【地区】播州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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