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纪委市监委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办公室编制外人员总成绩公示及体检公告
毕节市纪委市监委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办公室编制外人员面试工作已于2021年7月15日结束,现将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一、公示时间
2021年7月19日至2021年7月23日,请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如有问题,请在公示期内实名以书面形式向毕节市纪委市监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反映。
二、体检时间
2021年7月27日上午8:00
三、体检报到地点
毕节市纪委市监委大厅(七星关区碧阳街道奥莱国际1号楼)
四、体检费用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五、注意事项
体检人员须持《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方能参加体检。根据《毕节市纪委市监委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办公室编制外人员简章》要求,体检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体检须知
为准确反映受检者身体的真实状况,请注意以下事项:
(一)进入体检人员必须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其他医疗单位的检查结果一律无效。
(二)体检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三)体检表第二页由受检者本人填写(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填齐,不能遗漏。
(四)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五)体检当天早上要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六)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七)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聘用。
(八)考生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积极配合相关检查。须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经扫码测温无异常后,方可参加体检。
(九)考生在体检期间,不得扎堆聚集,保持安全距离。若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应主动报告。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十)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到达我省时持有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能够出示包含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通行码“绿码”,在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以参加体检。
咨询电话:
0857—8339430(毕节市纪委市监委组织部)
监督电话:
0857—8339303(毕节市纪委市监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
附件:毕节市纪委市监委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办公室编制外人员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xls
中共毕节市纪委 毕节市监委
2021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