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勘测设计研究院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1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毕节市勘测设计研究院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因事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毕节市勘测设计研究院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政治思想表现好,品行端正。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3年7月30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6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二)2021届毕业的委培生、定向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如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其报考的,须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
(三)截至2021年7月15日“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未满的。
(四)截至2021年7月15日仍在读的全日制非2021届毕业生或服现役人员。
(五)截至2021年7月15日仍在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公管理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六)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未结案的人员。
(七)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八)在各级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九)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十)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
四、信息发布、报名方式及程序
(一)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于2021年7月15日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毕节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二)报名时间
2021年7月26日—30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5:30,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三)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不设网上报名)。
(四)报名地点
毕节市七星关区洪山路67号 毕节市勘测设计研究院
联系电话:0857-8253972
(五)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
1、《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2)2份。
2、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
4、本人近期正面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3张。
5、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报考人员必须亲笔签署《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4)。
7、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同时附电子版(要求:以姓名+报考职位命名,照片格式:JPG;照片像素:130*170;照片大小30KB)。
五、资格审查和交费
(一)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须如实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对信息材料真实性负责;由他人代报名的,需提供本人亲笔写的委托书。凡弄虚作假的或资格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2、工作人员根据招聘对象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招聘简章》规定的报名条件进行审查。
3、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按程序进入笔试考核。如未按时参加笔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招聘单位对照《招聘简章》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进行资格初审。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资格初审环节中有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缴费环节的,取消考试资格,退还报名费;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成绩无效并追究审核相关人员的责任。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等情况的,立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二)交费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每人需缴纳报名费100.00元(因本人原因未领取准考证或缺考的,概不退费)。报名费由毕节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代收。
六、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不指定参考用书。内容为综合知识+专业知识,分值为100分。
笔试时间及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毕节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示。
若因疫情防控需求等不可抗力因素需调整笔试时间,则另行通知。
笔试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2、未参加笔试或未取得有效笔试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3、笔试成绩将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毕节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4、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同一职位的面试人数与该职位招考的计划数,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一同确定为该职位的面试人员。如应聘岗位面试人数比例达不到3:1的,笔试得分不得低于60分。
进入面试人员以及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毕节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示。
七、面试及总成绩
(一)考生须同时持本人《准考证》和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折算为百分制,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合并计算。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也相同的,通过面试复试的方式确定进入下一环节的对象。
总成绩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毕节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微信公众号公示。
八、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确定招聘人员进入体检,体检地点在县级以上的综合性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不合格者不列入考察对象。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九、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考察政审工作采取广泛听取意见、认真查阅考生档案等方式进行,做到全面、客观、公正。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考察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
十、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
经过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政审的招考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时间为七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有反映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反映问题查实并形成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根据相关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公示结果不合格或放弃聘用等原因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不作顺延递补。
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试用期满6个月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享受我院同职级专业技术人员薪酬待遇,按国家相关规定缴纳社保。
十一、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全程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857-8253972(毕节市勘测设计研究院人力资源部)
监督电话:0857-8339344(市纪委市监委派驻第八纪检监察组)
0857-8235796(毕节市水务局)
(二)组织实施
招聘工作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
(三)报考人员要密切关注有关考试的疫情防控要求,按要求做好防控措施,参加各环节考试。
(四)在招聘各环节中,国家相关部门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五)《招聘简章》解释权属“毕节市勘测设计研究院”。在招聘过程中,招聘单位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如资格审查、减少或取消岗位等内容)都将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毕节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微信公众号公布。
附件:1、毕节市勘测设计研究院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岗位表.xls
毕节市勘测设计研究院
2021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