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新形势下的法院工作需要,缓解审判执行工作压力,台江县人民法院决定公开招考派遣制法官助理。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人岗相适的原则。
二、招考计划及职位
本次共招考派遣制法官助理2名,统一录取后,安排在院机关或派出法庭工作。招考的人员不纳入法院正式编制,为劳务派遣人员。
三、薪酬待遇
1、派遣制法官助理试用期待遇:2800元/月,试用期为2个月;
2、试用期满后待遇:4300元/月(五险一金按规定交纳,个人应缴部分从工资中代扣)、绩效奖金、办案通讯费等;
3、差旅费与在编人员同等待遇。
四、招考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并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4、热爱法院工作,身体健康,体型端正,体态端庄,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录用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
5、具备拟招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岗位条件
1、年龄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持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C证及以上,2021届应届毕业生还未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应当提交客观题与主观题成绩单证明。
(三)岗位职责
1、在法官的指导下审查诉讼材料,提出诉讼争议要点,归纳、摘录证据;
2、在法官的指导下庭前组织交换证据;
3、在法官的指导下开展庭前调解;
4、在法官的指导下接待案件当事人、代理人、辩护人的来访和查阅案卷材料;
5、在法官的指导下参与调查、收集、核对有关证据;
6、在法官的指导下办理案件管理的有关事务;
7、负责庭审记录;
8、根据法官的授意草拟法律文书;
9、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与审判业务相关的辅助性工作。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考
1、本人违法犯罪被处理或被治安处罚过的;直系亲属犯罪被处罚过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因违反工作纪律、保密纪律等原因被原用人单位解除用工合同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参加邪教组织、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6、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7、招考单位确认的其他不适合报考的情形;
8、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考试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本次招考不提供现场报名。考生须在台江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taijiang.gov.cn)或台江县人民法院网(http://taijiang.guizhoucourt.cn/)下载填写《台江县人民法院2021年公开招考派遣制法官助理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并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将“报名所需材料”以“姓名+报考法官助理”命名的电子邮件发送至本院指定报名邮箱:gztjfy@163.com。
(二)报名所需材料:1、《报名信息表》,2、近期电子版标准照,3、毕业证书扫描件,4、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扫描件,5、2021届应届毕业生还未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应当提交客观题与主观题成绩单扫描件。
(三)报名时间:2021年7月19日0:00至7月23日17:00,报名材料不在该报名时间范围内发送的,视为无效报名。
(四)资格审查:本院在接收考生报名材料后,会第一时间进行资格审查,将通过电话通知的方式,告知考生是否符合报名条件,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根据考试安排参加考试。
(五)提示:本次招考不收取报名费、考试费。
六、考试安排
(一)考试方式: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共计100分。笔试占70%,面试占30%。
(二)发放准考证时间:7月27日,将通过本院报名邮箱:gztjfy@163.com点对点将准考证发送至考生报名时所使用的邮箱地址,考生应及时查收并自行下载打印。
(三)笔试
1、笔试时间:7月28日上午9:00—12:00
2、笔试地点:台江县人民法院
3、笔试时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提前20分钟到场,做好疫情防控检查,方可进入考场。
(四)面试
1、笔试结束后,按成绩由高到低顺序1: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对象;其中,笔试合格线为60分(未折算),未达到60分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如遇进入面试人员末位出现并列时,并列考生均参加面试。
2、面试时间:8月3日上午9:00开始
3、面试地点:台江县人民法院
4、面试时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提前20分钟到候考室,做好疫情防控检查,方可进入考场。
(五)成绩公布:笔试和面试成绩均在“台江县人民法院网”(http://taijiang.guizhoucourt.cn/)和贵州省台江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七、体检与政审考察
1、体检。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文件规定执行,在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本职位计划招考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不合格的,按照考生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医院及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理。
2、政审考察。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由台江县人民法院组织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对考察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取消试用资格,并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照考生总成绩依次递补。
八、录用和管理
经笔试、面试、体检、政审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试用对象,试用期2个月,在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岗位要求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无条件解除劳务关系。试用期满,经考察合格,与我院指定的公司签订合同,派遣到台江县人民法院工作,服务期限1年。
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台江县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5—5358518(台江县人民法院政治部)
附件:台江县人民法院2021年招考派遣制法官助理报名信息表.docx
台江县人民法院
2021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