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医院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医院发展需要,经院党委会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计划及条件
见附件
三、招聘范围、对象
应往届毕业生,但不含2021年应届毕业生定向到具体单位的定向生和委培生。
四、招聘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的相关信息均在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网发布。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聘报名工作,由人事科统一负责组织实施,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1年7月12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00;报名地点: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人事科。
(二)报名要求及资格审查
1.报名所需资料:报考人员需填写《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招聘报名表》1份,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等与职位资格条件所要求的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同时交近期正面免冠同底2寸彩色照片1张。属于县外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的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其行政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2.资格审查:报名时资格审查,由参加报名的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报名时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查,并在《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招聘报名表》中签署审查意见及签名,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方能进入考试环节。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引进)过程,在任何环节,如发现考生资格不符,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
1.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
(2)面试:当报考人数大于招聘(引进)计划数的3倍时,采取先笔试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数3:1的比例进入面试,当最后一名的成绩有并列时均确定为进入面试人员。报名人数小于等于计划数的3倍时,直接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为考试最终成绩,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得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四)体检
面试成绩合格者(≥60分)按需求计划1:1的比例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体检,费用由自己承担,体检表由医院保存。如存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按面试成绩合格者(≥60分)顺延。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院党委研究成立考察组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
(六)聘用
考察合格予以试用(试用期限见需求计划表),试用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
六、工作纪律
招聘(引进)工作严格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接受院纪委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从事招聘考试、考察的工作人员与报考者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对招聘(引进)中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6号)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有关事宜
(一)咨询电话:0856—3420052(院人事科)
监督电话:0856-3223858(院纪委)
(二)本《实施方案》由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人才招聘工作实施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人才招聘(引进)工作实施小组研究确定。
玉屏侗族自治县县人民医院
2021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