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司法行政体制改革工作需要,加强司法行政机关人才队伍建设,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黎平县司法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聘用人员。为做好本次招聘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县委政法委的统一领导下,在县纪委监委的监督下、在县人社部门的指导下,由县司法局具体组织实施。
二、招聘原则及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择优选聘,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三、招聘计划和岗位
拟计划公开招聘黎平县司法局辅助人员共计4名,其中高屯街道司法所1名,九潮镇司法所1名,龙额镇司法所1名,地坪镇司法所1名(详见附件)。
四、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事业心,服从组织分配;
2.政治可靠、遵纪守法,自愿从事司法行政辅警工作;
3.黎平县户籍居民,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含高等职业院校),退役军人学历可放宽到中专;
4.年龄在22周岁及以上(1999年5月1日以前出生),40周岁及以下(1981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退伍军人、持有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和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合格的年龄可以放宽到45周岁。
5.身体健康,体形端正。男性身高在160CM及以上,女性身高在150CM及以上,其他身体条件参照黔人发〔2005〕4号、黔人社厅通〔2010〕181号、黔人社厅发〔2010〕64号等相关文件规定。
6.优先招聘法律专业院校毕业生或具有机动车驾龄3年以上人员。
(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招聘:
1.不能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
2.有犯罪记录和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3.有经济和其它问题的;
4.在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立案审查期尚未结案的;
5.不符合本次招聘条件的;
6.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7.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被判处刑罚、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有不得报考的其它情形。
五、发布招聘公告
在《黎平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lp.gov.cn/)公示公告栏发布招聘公告和各环节结果,面向社会进行公示。
六、报名、资格审查
(一)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填写《黎平县司法局招聘临时聘用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信息要真实、有效,如有虚假信息或错误、不完整的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的,视同考生本人报名及填写相关信息,如有问题,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1年7月1日至2021年7月5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
地点:黎平县司法局五楼政工科办公室;
联系电话0855-6226331。
(三)资格审查。由县司法局负责报名工作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进行报名登记,填写《报名表》。
(四)报名时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毕业院校的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属退役军人的,需提供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报名时交一寸近期同底免冠照片4张;
5.持有机动车驾驶证的,需提供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七、公开招聘程序
(一)笔试
1.笔试内容。满分100分占综合成绩50%,采取闭卷考试形式进行,考试内容为:政治理论、法律法规。
2.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3.笔试人员。资格审查合格人员。
4.注意事项。笔试考生须同时持《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黎平县司法局2021年面向全州公开招聘辅助人员新冠肺炎防控个人承诺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健康状况排查登记表》、“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贵州健康码”,体温检测合格后进入考场参加笔试。另:报考人员要密切关注《黎平县人民政府网》适时发布的疫情防控有关公告,并按照我县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做好防控措施,参加各环节考试。
(二)面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1.面试工作由县司法局具体组织实施。面试内容为与司法行政日常基本工作有关内容,测评面试者的形象气质、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能力等。满分100分占综合成绩50%,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2.面试人员。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当面试人员达不到比例的,可全部参加。
3.注意事项。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和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三)体检
经面试后按照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分至低分1:1确定入围体检人员,由县司法局电话通知应聘体检人员;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四)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拟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县司法局组织实施。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政审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政审不合格出现人员空缺的,按综合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作为拟聘对象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限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及待遇
经对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后,被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正式确定为用人单位的社会化聘用人员,并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履行岗位工作职责。针对我县司法行政辅警所从事工作岗位和承担工作任务以及工作强度等不同情况,确保辅警工资收入与辅警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挂钩,充分体现以岗定薪、岗变薪变,辅警工资收入随辅警工作岗位变动而相应调整的原则,将我县司法行政辅警工资按照机关辅警、乡镇辅警不同岗位绩效工资进行发放:
1.机关辅警岗位月工资待遇3300元/月(含社会保险单位应缴部分和个人应缴部分);
2.乡镇辅警岗位月工资待遇3330元/月(含社会保险单位应缴部分和个人应缴部分);
合同实行一年一签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解除聘用合同关系:
1.在聘用期间,不胜任工作或有严重违反工作纪律等问题的,随时予以解除聘用合同关系。
2.自愿从事司法行政辅警工作,因工作需要,绝对服从调剂岗位安排,否则作解除聘用合同处理。
3.聘用者年龄达到约定的年龄时(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解除聘用合同关系。
九、纪律监督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在招聘工作中,坚决贯彻执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招聘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行为的发生。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将按照相关招聘政策规定严格追究责任进行处理。
十、其他事项
应聘人员在报名前一定要认真阅读本次招聘方案,特别应注意招聘条件,提供准确、真实的个人信息及相关资料。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应聘人员有违法违纪、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职位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取消其应聘资格。
应聘人员应随时关注黎平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公告信息,并保持电话畅通,如因应聘人员未阅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而未参加招聘某环节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应聘人员应按照招聘单位要求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本方案由黎平县司法局负责解释。
附件:黎平县司法局2021年招聘辅助人员职位表
黎平县司法局
2021年6月30日
附件
黎平县司法局2021年招聘辅助人员职位表
单位名称 |
职位名称 |
职位简介 |
职位代码 |
招聘人数 |
学历要求 |
咨询电话 |
其他报考条件 |
备注 |
黎平县司法局 |
高屯街道司法所 |
主要从事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普法宣传、法律援助等日常工作 |
01 |
1 |
大专及以上学历 |
0855-6226331 |
退役军人可放宽到中专 |
|
龙额镇司法所 |
主要从事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普法宣传、法律援助等日常工作 |
02 |
1 |
大专及以上学历 |
0855-6226331 |
退役军人可放宽到中专 |
||
九潮镇司法所 |
主要从事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普法宣传、法律援助等日常工作 |
03 |
1 |
大专及以上学历 |
0855-6226331 |
退役军人可放宽到中专 |
||
地坪镇司法所 |
主要从事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普法宣传、法律援助等日常工作 |
04 |
1 |
大专及以上学历 |
0855-6226331 |
退役军人可放宽到中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