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都匀市高校毕业生及失业青年就业见习工作,拓宽就业渠道,提高就业竞争能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及失业青年顺利就业。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青年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黔人社通〔2021〕3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为确保本次就业见习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见习对象
为离校两年内(2020届、2021届) 未就业的贵州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及16-24岁失业青年。部分特殊专业,可扩大到毕业2年内仍未就业的外省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见习岗位
具体岗位名额见附件(都匀市2021年度高校毕业生及失业青年就业见习岗位情况一览表)。
三、见习地点
根据见习生所报岗位或调整后的岗位情况,推荐至都匀市各用人单位见习。
四、见习待遇
见习期为3个月至12个月。见习期间,见习人员生活补助费不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都匀市目前最低工资标准为1790元/月),见习单位必须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与住院医疗商业保险。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时间、地点。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信息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8月31日(工作日);报名地址:(都匀市马鞍山小区A区11-12栋一层(龙潭社区旁)都匀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都匀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
2、要求。
报名现场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现场填报《贵州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登记表》1份,交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1张,参加就业见习人员须持毕业证书、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参加就业见习人员须认真按照通知要求,如实并完整填写和提交本人相关信息、材料,每人能填报3个见习岗位并服从调配。
(二)见面洽谈
报名结束后即可根据岗位需求情况和报名情况直接安排参加就业见习人员与用人单位双向见面洽谈,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达成就业见习意向,所报岗位未达成意向的人员根据个人综合素质和专业情况可调配到其它见习岗位。
(三)体检
见习人员洽谈意向达成后,按照要求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就业见习人员自理。
(四)上岗
通过报名审核、洽谈达成意向、体检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及失业青年,由市引导办开具报到介绍信,推荐至见习接收单位。
(五)管理
见习人员的管理由市引导办和就业见习单位共同进行管理。
联 系 人:马德智、易露玲
联系电话:0854-8260066
六、其它
相关事宜由都匀市引导办负责解释。
附件:都匀市2021年度高校毕业生及失业青年就业见习岗位情况一览表.xlsx
都匀市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工作办公室
2021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