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定县医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征求《普定县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初稿)(征求意见稿》的公示
为切实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不断增强群众的健康获得感。现对《普定县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初稿)(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请将您的宝贵意见于2021年6月9日前函寄或电子邮件反馈至普定县医改领导小组办公室 。
地址:普定县穿洞街道党固路5号
联系人:任 凯
电话:0851-38221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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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普定县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初稿)(征求意见稿)》
2021年6月2日
附件
普定县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
实施方案(初稿)(征求意见稿)
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建立中国特色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医疗保障制度和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给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巩固脱贫攻坚成效,提升全民健康素质。结合国家、省、市对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推进相关文件精神,建立更为紧密的责权统一、功能完备、管理规范、运行高效的医疗模式。促进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资源下沉,提升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运行效率,切实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不断增强群众的健康获得感。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坚持新时期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促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公平性和可及性为目标,以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提升县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效能为重点,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推动医共体由以治病为中心向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转变,构建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一体化、同质化,努力为广大群众提供高质量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公益为本。坚持政府办医主体责任不变,落实财政投入,切实维护和保障基本医疗卫生事业的公益性。坚持公立医院的公益性质,把维护人民权益放在第一位,把公益性贯穿于推进医改的全过程,把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作为改革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建立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防并重的功能定位。
坚持权责明确、利益共享。明确功能任务,建立目标明确、权责清晰的分工协作机制。牵头医疗机构重点承担危急重症病人的救治和疑难复杂疾病向上转诊服务,为基层医疗机构健康管理提供技术保障,并按要求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等工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常见病、多发病治疗服务,重点为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康复期患者提供连续性医疗卫生服务,通过医疗保障的杠杆作用引导患者有序就医,促进医共体内医疗卫生机构利益的均衡和共享。
坚持三级联动、提升效能。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以下简称两家医院)同各自所辖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医疗卫生资源优化重组和共享,促进服务效能的提升。巩固完善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推进县乡一体、乡村一体管理,推进慢性病预防、治疗、管理相结合,促进医共体内临床诊治与预防保健相衔接,提高县域医疗卫生服务整体效能。
坚持纵向整合、协同发展。充分发挥县级医疗机构优质资源的辐射和带动作用,提高乡、村医疗卫生发展的质量和水平,推动县、乡、村医疗卫生协调可持续发展,避免出现“虹吸基层”、“重医轻防”、“重卫轻医”等现象。
坚持横向竞争、突出特色。充分发挥县级牵头医院的技术优势,两家医院依据自身特色,以优势互补方式差异化大力发展优势科室,指导乡、村两级医疗机构发展特色专科,形成横向竞争、优势互补的医疗卫生服务“一体化”发展格局。
(三)工作目标
通过改革,2021年8月底前,我县启动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2021年10月底前,逐步启动医共体运行和建立管理制度框架。2021年12月底前,构建起县乡村三级联动的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形成较为科学的分工协作机制和较为顺畅的联动机制。2022年,逐步形成服务、责任、利益、管理为一体的紧密型医共体,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得到提升、项目不断增加,力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率达到65以上,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0以上,基本实现“小病不出村、大病不出县”的目标,构建起分级、联动、高效、有序的就医新秩序,进一步缓解基层“看病难、看病贵”等矛盾。
二、主要任务
(一)整合资源提升管理模式
坚持因地制宜、统一部署的原则,结合我县医疗资源的实际,整合县、乡医疗卫生资源,组建县域医疗卫生服务分工协作、资源共享、统一高效的权、责明晰的区域协同服务模式。以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为两个牵头医院和十三个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2个县域内“紧密型医共体”,具体为:县人民医院与马场镇、白岩镇、鸡场坡镇、坪上镇、补郎乡、猴场乡、猫洞乡卫生院成立“第一医共体”;县中医医院与县妇幼保健院、定南街道、穿洞街道、黄桶街道、玉秀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马官镇、化处镇卫生院成立“第二医共体”。
医共体内行政、资产、人员、财务、业务、药械、绩效统一由牵头医院管理,法定代表人由医共体院长(执行院长)担任。保留原成员单位的法人资格。医共体分院领导班子由医共体总院选拔报送普定县医共体建设推进工作专班办公室后,按相关程序报组织部审批任命。原单位性质、人员编制、政府投入、职责任务、资产权属、优惠政策等保持不变,纳入医共体整体调整分配管理。医共体总院、分院命名按照省、市指导意见执行。
村卫生室(含社区卫生服务站)纳入医共体管理,作为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派出的机构,实行人员、业务、药械、绩效一体化管理。对行政村暂无乡村医生的村卫生室,由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派驻的方式予以解决,确保每个行政村均有1名合格村医。
(二)加强医共体牵头医院党的建设
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完善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机制,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以党建促进改革;充分发挥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坚持事业发展需要,选优配强领导班子,加强医共体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和人才队伍建设。县级公立医院原则实行书记、院长分设,各分院分别设立党支部,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分院党支部由总院党委领导,充分发挥公立医院党委对分院党建工作的指导作用,提高医院基层党建工作水平;切实抓好政治思想、意识形态、医院文化和医德医风建设等工作,促进医院党的建设和业务工作相融合,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三)建立紧密型医共体“六统一”管理新模式
1.统一行政管理。
组建县级医共体建设推进工作专班。按照优化、协同、高效的原则,建立由县级党委、政府领导,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等部门组成的普定县医共体建设推进工作专班,统筹医共体的规划建设、投入保障、人事安排和考核监管等重点事项。普定县医共体建设推进工作专班日常工作机构设在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县级医共体建设推进日常工作(详见附件)。
2.统一业务管理。组建完善医共体内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医保管理、质量控制管理、药械采供管理、公共卫生管理、科教管理等职能科室,整合建立医学检验、放射影像、远程会诊、急诊急救、消毒供应、物品供应保障、健康管理、信息管理等业务中心,统一调配医共体医技资源,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业务技能培训进行统一管理。
(1)统一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医共体辖区内公共卫生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做实重大公卫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基础,以高血压、糖尿病等工作为突破口,以全面健康管理为核心,合理分工协作,防止出现“重医轻防”,确保相关指标达国家、省、市标准。
(2)统一诊疗服务管理。一是总院要根据所辖乡(镇、街道)群众常见病、多发病的需求,调配人员、设备到各分院开展诊疗服务,积极推广临床、中医药等适宜技术,各分院负责处理适合在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诊疗的急、危、重症患者的初步处置,根据实际情况转院治疗,并负责急性期患者经治疗后从总院转回分院的康复治疗。二是总院根据各分院实际,实行“一院一策”式服务管理,负责对所辖分院的医疗、护理、院内感染、公共卫生服务进行质量控制和督导。三是医共体内各分院严格执行现行的城乡居民医保报销、先诊疗后付费等政策。四是实行县内医共体双方医院(即总院与分院、总院与总院)检查结果互认制度,进一步降低病人转诊后的检查费用。
(3)统一村级卫生室管理。实行医疗卫生健康服务“县乡一体化”、“乡村一体化”管理。总院对分院管理的村级卫生室实施统一管理,各分院拥有辖区内村医的使用和考核权,村级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实行年终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村级卫生人员考核奖励、续用、解用依据,其中,对连续2次考核不达标的村级卫生室人员,由辖区分院逐级审核上报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给予注销其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及医疗机构卫生执业许可证。
3.统一人员管理。
(1)建立编制备案制。根据“总量控制、动态调整、统筹使用”的原则,医共体人员编制由县卫生健康局会同机构编制部门,按县级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两种类型进行分类核定,编制总量由医共体统筹使用,实行编制备案制管理,薪酬待遇由县财政承担。
(2)实行人才统一招聘。编内人员由县级统一招聘,核定的备案制编制外专业技术人员每年由医共体根据业务发展需要自主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引进),报县卫生健康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备案。
(3)实行人员自主管理。医共体内人员由总院统一培训、统一管理、统一使用、统一调配、统一考核。各总院和分院之间在人员身份不变的前提下,实行内部人才柔性流动,执业地点不受限制,优先保障分院用人需要。
(4)实施岗位管理。坚持“按需设岗、按岗聘用、竞聘上岗、以岗定薪”的原则,统一岗位设置,使人员配备与工作量相符合,医、药、护、技等各类人员配备比例合理。加强聘用管理,逐步探索推行取消县级公立医院行政级别、领导职数,打破行政职务,专业技术职务终身制,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
(5)完善职称聘任。“医共体”内卫生技术人员职称实行自主聘任,优先保证基层用人需要,适当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比例,在薪酬、职称聘任和业务发展等方面,优先向基层倾斜。
4.统一财务管理。各医共体组建单独财务管理队伍,具体承担医共体的财务管理、成本管理、预算管理、会计核算、价格管理、资产管理、会计监督和内部控制工作,对各分院财务实行单独设账、统一管理、集中核算、统筹运营。原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资金的所有权、使用权不变,原有的各类资产、债权、债务关系不变。县卫生健康局成立医共体财务稽查指导组,负责“医共体”各医疗机构的收入、支出等财务管理指导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开展业务指导和内审稽查。
5.统一药械管理。各医共体医疗机构严格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药品“零差率”政策(中药饮片除外),为进一步扩大医疗机构用药范围,规范基层医疗机构使用,保障慢性病患者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群众用药需求。一是实行药品耗材器械统一管理,统一实行网络平台采购,统一实行药品“两票制”。二是各分院可以根据业务开展、群众需求等实际情况从总院调用和储备急需药品、中药制剂、医用卫生材料、采购和使用本医共体统一目录内的药品、医用卫生材料。三是各医共体医疗机构必须坚持公立医疗机构公益性,严禁将药房承包、出租、转让或让企业托管。
6.统一绩效考核。按照“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的要求,认真落实《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三部门关于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人社发〔2019〕6号)等相关政策,合理提高医疗卫生人员薪酬水平。一是医务人员每月超额绩效由医共体在政策范围内自主分配,按照坚持公益性、群众满意、优绩优酬、多劳多得的原则,以岗位为基础,以绩效为核心,打破单位、层级和身份区别,严禁与药品、耗材和检查检验收入等挂钩,与职责履行、医疗质量、费用控制、运行绩效、财务管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健康促进、健康扶贫、医德医风和群众满意度等体现公益性因素挂钩。二是建立健全绩效考核机制,实行分级考核,即普定县医共体建设推进工作专班考核总院、总院考核分院、分院考核村卫生室,实行统一绩效考核、统一考核结果运用。三是强化考核结果应用,对总院考核结果与政府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奖挂钩。对考核不合格的医共体,按考核分值扣减当年相关经费。四是落实绩效工资分配自主权(不受身份限制),积极探索档案工资封存制度。县财政局按原渠道程序落实各分院在编人员工资发放。年终目标奖按原渠道程序审核通过后拨到县卫生健康局,县卫生健康局统一拨付到各医共体总院,由医共体总院制定绩效考核方案和年终目标奖分配方案,报县卫生健康局审批后执行,绩效工资分配办法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备案。
(四)建立内部轮岗制度
建立健全医共体内人员定期轮岗长效机制,促进技术和管理人员上下双向流动,不断提升基层医疗质量和服务同质化水平。两家医共体牵头医院可将部分科主任或技术骨干派到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担任主要负责人,或组成技术团队与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设联合病房、共建特色专科,以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的诊治、康复为重点,进一步拓展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功能,提升医疗服务能力,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共享和下沉。严格执行县直医疗单位医务人员晋升中级以上职称前必须到基层卫生院服务一年的规定,医务人员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工作经历,计入职称晋升前服务基层工作时间。
(五)建立医共体分级诊疗制度
推进医共体内“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基本建立符合我县实际的分级诊疗制度。各医共体总院要制定县乡两级医疗卫生机构分级诊疗病种、常见病出入院标准和双向转诊标准,完善双向转诊程序,实现医共体所属医疗卫生单位的有序转诊。
(六)做实做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充分利用医共体内技术资源整合共享的优势,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纳入医共体整体推进的职能工作,将医共体内的全科、专科医生纳入家庭医生服务团队,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群众提供便捷、优质的医疗卫生服务;对经家庭医生上转的患者提供优先接诊、优先检查、优先住院服务,对下转的慢性病和康复期患者进行医疗服务跟踪和指导。
(七)加快推进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
政府加大信息化建设经费投入,加快建立完善县级医疗卫生信息平台,充分发挥信息化对医共体的支撑作用,实现对医疗服务、财务管理、人事管理和绩效管理等的技术支撑。推进电子病历在基层尤其在乡村医疗卫生机构的普及应用,实现医共体内各医疗卫生机构各项信息系统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与省、市医疗卫生信息平台实现全面对接,提高服务效率。进一步完善县内远程医疗体系,推动远程医疗服务体系纵向向村级延伸,实现“乡村检查、县级诊断”,充分发挥远程医疗作用,促进医共体内医疗资源下沉到基层,方便患者看病就医,减少群众看病负担。全面推行“互联网+医疗健康”便民惠民服务,加快电子健康卡普及应用。
(八)持续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加强“三医”联动,同步推进医保支付制度改革,充分发挥医保的经济杠杆作用,合理引导医疗服务供需双方。对医共体加强医保基金预算管理,推行按病种付费等多元复合医保支付方式。通过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促进定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主动控制成本和费用,提高医疗资源和基金使用效率,从源头上减轻参保人员医药费用负担。引导医共体合理诊治,主动做好预防保健和健康管理,省内取消转诊控制,方便群众就医渠道,打破“虹吸”基层病源现象。合理拉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县级医院报销水平差距,增强在基层看病就医的吸引力,引导群众有序就诊。
(九)强化公共卫生体系建设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加强与医共体的协作配合,强化技术指导、培训和业务管理,落实计划免疫、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送等工作,做好疾病三级预防,促进重点疾病在专业公共卫生机构预防控制上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健康管理上的有效连接,形成以健康为核心,防治服务并重的连续管理。医共体统筹管理获得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纳入医疗卫生收入项管理,结余按医共体内部绩效分配制度执行。
(十)加强乡村医生队伍从业管理
县卫生健康局要按照《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加强对乡村医生队伍的管理,严格乡村医生的审批准入,按规定做好考核和注册。各分院要对乡村医生实行统一管理,强化业务指导和培训,提升村卫生室的服务能力,认真落实并逐步提高村医待遇。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普定县医共体建设推进工作专班要把医共体建设作为深化医改的重要内容和强基层、增进人民健康福祉的有力举措,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政府推行医共体改革的责任主体,建立健全部门协调推进机制,积极推进“三医”联动,加强制度保障,落实对医共体成员单位的财政投入,深化药品供应保障、医疗服务价格和医保支付方式等协同改革,创新人事、编制、职称、薪酬等管理方式,不断完善医共体的运行和发展机制,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任务。
(二)明确部门职责
相关部门要明确职责分工,在财政投入、基本建设、医保和价格政策、人事薪酬等方面完善细化配套政策措施,县卫生健康局要强化组织协调,加强督导落实,建立督查、指导、考核和问责机制,完善考核机制,加强对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的监管考核。县委组织部要逐步探索县级公立医院去行政化改革。县委编办要推进法人治理结构改革,实行编制动态管理。县医疗保障局要落实完善医药价格改革政策和医保支付政策,实行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确保医保资金拨付到位。县财政局要落实财政补助政策,改革财政补助方式,并对县级两家医共体所辖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资产进行审核认定。结合医共体行业特点,按照“两个允许”的要求,落实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
(三)落实政府投入
县政府统筹整合各级补助资金,落实医共体基础设施建设、大型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符合政策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政策性亏损、公共卫生服务和承担紧急救治、支农、支边等资金投入。政府加大对医共体信息化建设和基层医疗服务体系建设的投入力度。
(四)加强督查评估
普定县医共体建设推进工作专班通过调研、专项督查、评估等方式,定期对医共体改革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促指导,及时掌握工作进展,及时总结推广有益经验,发挥典型带动作用,调动改革积极性。县卫生健康局要制定详细的考核方案,对医共体运行情况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考核结果和资金分配、总院班子的年度考核和年度目标奖等挂钩。
(五)加强宣传引导
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广泛宣传医共体改革的重大意义,通过新闻媒体发布各类医共体信息。要充分调动各方面参与和推进医共体改革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营造全社会关注医共体改革、了解医共体改革、支持医共体改革的良好氛围,使这项惠及广大人民群众的重大改革深入人心,为深化改革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普定县县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试行)》(普府办发〔2017〕59号)文件自本方案下发之日同时废止。
附件:普定县医共体建设推进工作专班
附件
普定县医共体建设推进工作专班
为加快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助推我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成立普定县医共体建设推进工作专班,名单如下:
主 任:赵开运 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主任:李兆颖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县审计局、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等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
普定县医共体建设推进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在县卫生健康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卫生健康局局长兼任,副主任由成员部门分管医改工作副局长(副院长)兼任。抽调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各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编在岗人员到专班办公室集中办公,负责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推进工作,抽调人员享有原单位同等待遇。其余成员部门各明确一名同志负责联系、协调本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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