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州公安局2021年公开招聘派遣制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为提升黔南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以下均称黔南州公安交通管理局)服务水平和有效缓解我州高速交警警力不足现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按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笔试、体检、尿检、政治审查、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对象
此次招聘男性警务辅助人员共50名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祖国,具有吃苦耐劳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2.身体健康,体型端庄,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身体无纹身,面部无明显疤痕等特殊标志,无传染性疾病、无抑郁史及精神心理问题,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心条件;
3.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可放宽到高中);
4.年龄18周岁以上(2003年6月20日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91年6月20日以后出生);
5.裸眼视力4.8以上。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有反对四项基本原则言行的;
2.受过治安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本人或直系血亲正在参与、支持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邪教等邪教组织非法活动的;
5.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信息的;
6.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在国(境)外或国内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直系血亲或对本人影响较大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
8.直系血亲或对本人影响较大的旁系血亲中有正在被政法机关侦查、控制的犯罪嫌疑分子的;
9.本人直系亲属有从事与交警业务关联经营活动的;
10.在原工作单位受过党纪政纪处理的;
11.本人存在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的;
12.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13.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14.有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招聘职位
本次招聘职位均为黔南州公安交通管理局高速一线执勤岗位,被聘用的人员由黔南州公安交通管理局结合实际分配至全州高速大队工作。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1年6月28日至7月4日(如在规定时间内,报名人数达不到招聘人数,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决定具体报名时限)
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黔南州公安交通管理局905室。
3.咨询电话:0854—8314531
(二)所需材料
报名时,考生应提交以下材料:
1.《黔南州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1)1式2份。
2.本人毕业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提供);
4.复退军人应携带退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张 ;
5.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版一寸彩照2张。
(三)资格审查
报名现场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不能出具符合应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相关材料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应聘人员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如个人填写错误或填报信息失真,与其他用人单位已签订劳动合同,未经用人单位同意,隐瞒真实情况,擅自报考的,造成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黔南州公安局2021年招聘派遣制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以下称公告)和《黔南州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1),如实并完整填写和提交本人相关信息和材料。委托他人报名,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报考人员凡出现填报信息错误或在体能测试、面试、笔试、体检、尿检时提交的证件与报名信息不一致等情况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在任一工作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公告》要求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加分
1.加分办法。复退军人、警察学校毕业生加5分,同时具备多项条件只能选择一项加分。
2.加分审查。加分审查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经审查符合加分条件的,在笔试成绩公布前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予以加分。
六、体能测试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须参加体能测试,并完成所有测试项目的考试,如未参加其中任一项目或任一项目未取得有效分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体能测试项目:1000米跑、立定跳远、10米×4折返跑三个项目,每个项目满分为100分。体能测试评分标准详见《黔南州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试项目及评分标准》(附件2)。
考生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方能参加体能测试。其他证件不能替代,以上证件不齐全者不能参考。
体能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七、面试、笔试及总成绩
(一)面试
参加体能测试并取得有效成绩的报考人员,按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以招聘计划人数2比1比例进入面试环节。面试采取面谈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逻辑思维以及言行举止、心理抗压等能力。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未参加面试或未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笔试
笔试对象为参加面试,且成绩达到合格分以上的考生,笔试主要测试内容为政治理论、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人民警察内务管理条令》等。
笔试时间及地点将在《笔试准考证》中注明。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其他证件不能替代。未参加笔试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三)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计算方式如下:
总成绩=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40%+加分
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体能测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
八、体检
体检根据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体能测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必须在招聘小组指定的市及州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其他体验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新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和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2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招聘小组同意后组织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空缺职位可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九、尿检
尿检标准参照人民警察招录相关规定执行。放弃尿检或尿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合格后参与尿检。
十、政治审查
政治审查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重点在于核实应聘对象是否存在不得应聘的12种情形,应聘对象需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政治审查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政治审查不合格的考生,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经审定无误后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经政治审查不合格的,或政治审查合格者弃权的,导致政治审查人选空缺时,由招聘小组研究决定是否递补。
十一、公示
经体能测试、面试、笔试、体检、政治审查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小组办公室在“黔南公安”微信公众号上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同意聘用。空缺职位由招聘小组研究决定是否递补。
十二、聘用审批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予以聘用,被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与黔南州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派遣到黔南州公安交通管理局工作,聘用人员身份为警务辅助人员,按照黔南州公安局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十三、薪酬待遇
(一)被聘用人员,执行黔南州公安交通管理局辅警薪酬标准,并购买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五险”和住房公积金(辅警薪酬待遇含五险一金、如遇工资结构变化,按照变化后的工资结构执行),并由黔南州公安交通管理局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休假按照国家规定执行,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人员解除合同。
(二)出差补助、公休假等参照黔南州公安交通管理局相关规定执行。
十四、其他事项
(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均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招聘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为认真做好本次招聘的疫情防控工作,根据中央、省、市(州)疫情防控相关文件要求,考生应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接受体温检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扫描贵州健康码。
1.从境外、省外高中风险地区返黔的参考人员,需提供返黔前7天内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证明,并持有贵州健康码绿码、测温正常的可参加考试;从省外低风险地区返遵参考人员,持贵州健康码绿码、测温正常可参加报考。
2.考生持贵州健康码绿码、测温正常方可参加考试。
3.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治愈出院患者,须实行14天居家隔离观察,并提供居家隔离观察的第7、14天进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4.体温测量连续3次超过37.3摄氏度的考生,直接通知属地卫生健康等相关部门处理。
5.故意隐瞒病情、不按要求提供核酸检测证明、不如实告知情况的,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
6.报名成功后,违反各级疫情防控管理规定造成无法正常参加考试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三)在招聘过程中,请考生密切关注招聘小组在黔南公安微信公众号上公布的相关招聘信息,如因考生未及时阅读或误读引起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因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导致招聘单位联系不上考生的,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承担。
(四)本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另行通知。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黔南州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附件2:黔南州公安交通管理局招录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试项目及评分标准标准.docx
附件1黔南州公安交通管理局2021年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doc.doc
黔南州公安局
2021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