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强军思想,创新安顺市融合发展模式,为部队征集更多大学毕业生兵员,为企业培养储备一批优秀人才,安顺市委军民融合办、市征兵办、驻安国有军工企业(以下简称“军企”)探索开展“前置招聘”入伍大学毕业生,对符合征兵条件、自愿应聘到驻安军企工作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采取“先应聘定向、后入伍留岗、待退役上岗”的模式组织实施。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发布简章、报名、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面试考核、役前教育、定兵、公示、签订协议、退役上岗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
结合安顺市2021年秋季兵员征集任务,公开招聘应征入伍优秀大学毕业生,招聘企业有中航贵州飞机有限责任公司、贵州安大航空锻造有限责任公司、贵州安吉航空精密铸造有限责任公司、贵州风雷航空军械有限责任公司、贵州新安航空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各单位招聘名额见《安顺市2021年军企公开招聘应征入伍大学毕业生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2021年在从安顺市应征入伍条件,且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4.截止报名前毕业且取得毕业证书;
5.年龄在18周岁至24周岁;
6.自愿从安顺市应征入伍且符合征兵体格检查条件和政治考核条件,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及其他资格条件;
7. 理工类毕业生或具备高级技工资格的优先聘用。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务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5.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质或条件的人员;
6.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7.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四、报名
本次招聘的报名组织工作由安顺市征兵办公室联合各企业人力资源部门共同负责,与征兵报名同步组织。
(一)网上征兵报名
1.应征报名时间
网上开通报名时间起至7月25日。
2.应征报名方式
认真阅读本招聘通知和职位表要求,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登录全国征兵网(www.gfbzb.gov.cn)进行应征报名。
(二)企业招聘报名
1、岗位报考时间
即日起至7月25日。
2、岗位报考方式
应征大学毕业生持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户口薄或居住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备审(原件审查后退回、交复印件),近期红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到安顺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填写《安顺市企业公开招聘应征入伍大学毕业生报名表》(附件2),并签署《志愿服兵役承诺书》,市征兵办公室同步核验征兵报名信息,并将报名情况通报各县级征兵办公室。
报考人员填表前须仔细阅读《报名表》中的告知信息,如实填写本人有关情况和个人意愿。《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责任。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考生报名后应保持所留联系方式通讯工具的畅通,确保招聘单位能够及时进行联系,通知相关事项,如因考生电话关机或停机等导致招聘单位无法联系的,责任自负。
3.资格审查
市征兵办公室会同各企业人力资源部门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若报考人员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请考生务必按照招聘简章进行报考,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考生不符合简章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证书证件等弄虚作假,随时取消其聘用资格,其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
时间:以各县(区)征兵办通知为准
各县(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按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组织报考企业岗位人员进行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考核结论及时报市征兵办公室。体格检查、政治考核不合格人员,取消征兵和企业岗位招聘资格。
六、考核面试
报考军企岗位人员,经应征地县级征兵办公室体检、政考合格后,8月25日前集中2天时间,由市征兵办对接各企业人力资源部门,组织各自考生按照有关流程办法组织考核面试,各企业人力资源部门对考生成绩进行公示排序,市征兵办公室联合各企业人力资源部门确定招聘人员,反馈定岗人员信息至所属县级征兵办公室。
七、役前教育
9月上旬,各县(区)征兵办公室组织待招聘人员参加役前教育,期间进行体格复查和政治复审。未参加役前教育或役前教育期间主动放弃入伍的,取消企业招聘资格;复检复审不合格人员取消招聘资格,空缺岗位可根据企业需要进行递补。
八、审批定兵
2021年9月上旬,各县(区)征兵办公室根据体检、政考、面试合格情况组织审批定兵。
九、公开公示
经报名、体检、政考、企业考核、役前教育合格的定兵人员确定为拟招聘对象,并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定兵人员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市征办、各企业人力资源部门组织调查,确有严重违反纪律规定等情况的,取消入伍和岗位聘用资格。
十、签订协议
新兵交接起运前,拟聘人员与报考岗位所在企业签订《安顺市军企前置招聘入伍大学毕业生协议书》(附件3)。
十一、退役上岗
签订协议的大学毕业生士兵服役期满退役后2个月内,经征集地退役军人事务局和聘用单位审核不影响聘用的,自行到企业人力资源部门办理正式上岗手续。服役年限计算为工龄。签订协议的大学毕业生士兵,如因个人原因被部队提前退回的、服役期间受到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的,或未按协议时间办理上岗手续的,该协议自行废止。
此招聘简章由市征兵办、市委军民融合办、招聘企业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市征兵办商各企业共同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18685306213,联系人:冷 菲
18786118073,联系人:林金兰
地址:安顺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附件1:安顺市2021年秋季军企前置招聘应征入伍大学毕业生计划表.xlsx
附件2:安顺市军企前置招聘入伍大学毕业生报名表.doc
附件3:安顺市军企前置招聘入伍大学毕业生协议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