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在区事业单位招聘办的指导下,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复审在笔试结束后进行,在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3: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观山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www.guanshanhu.gov.cn)”上公布。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的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相关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证书等)、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网上报名申请时使用的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1张,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此外,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在岗人员还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中、小学教师必须提供区
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相关证明材料。
2021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的须提供《就业推荐表》或学校证明。
报考“定向招聘基层项目服务人员”岗位的,须提供基层项目服务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用人单位及县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基层服务项目身份和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
报考“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岗位的,须提供退役证、户口簿(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定向招聘观山湖区社区工作者、居委会成员”岗位的,须提供观山湖区所工作的街道办事处(原社区服务中心)出具的书面证明。
2.资格复审根据《招聘简章》和考生填写的《报名信息表》及提供的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由负责资格复审的部门和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因考生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在报考该岗位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两轮。
通过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达不到3:1的,减少该岗位招聘计划数(例:某岗位招聘计划数为2,通过资格复审人数为4或5,则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减少为1,依此类推),减少后仍达不到3:1的,报考该岗位考生是否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由区事业单位招聘办研究确定;岗位无考生通过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由区事业单位招聘办核准后,在“观山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www.guanshanhu.gov.cn)”进行公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进行递补。
资格复审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
3.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或递补复审,或招聘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资格复审或递补复审人员的,视为自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