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人才发展规划和工作需要,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18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毕节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方案》(以下简称《招聘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因事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具体招聘职位及要求详见《毕节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附件1)。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有吃苦耐劳精神,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3年6月18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6年6月18日及以后出生);
(四)学历、学位要求详见《职位表》;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1年的人员;
(三)在各级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公务员)期限内的;
(四)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未结案的人员;
(五)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六)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七)有法律、法规规定及有关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7月5日至2021年7月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节假日、双休日不报名)。
2.报名地点:毕节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金海湖区职教城毕节医学高等专科学校C栋行远楼四楼403室)
3.联系人:张老师、杨老师,联系电话:0857-2162840
4.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考生须本人亲自前往报名,特殊情况可委托他人代报名(需提供考生委托书)。
5.报名所需材料
(1)《毕节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附件2)1份。每位应试者只能报考1个职位;
(2)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验证报告(应届生且还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信网学籍验证报告);
(3)近期1寸正面免冠同底彩照1张(同时提供免冠同底电子照片);
(4)按有关规定收取考务费100元/人;
(5)《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个人防疫情况申报表》(附件3)1份。
6.资格审查:招聘单位在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信息出现错误或在面试时提交的证件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等环节的责任自负(2021年应届毕业生需在8月31日前提交招聘所需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验证报告)。凡弄虚作假或者伪造学历、学位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应聘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始终,在招聘过程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招聘简章要求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7.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按实际报名合格人数开考。
8.笔试准考证发放时间及方式另行通知。
(二)考试
1.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由学校人事处统一组织实施(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笔试科目及分值:
实验实训岗位考试科目为相关专业知识(100分);
管理岗位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100分);
笔试时间:2021年7月17日上午9:00至11:30。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时需带资料: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笔试准考证》。
笔试缺考或笔试成绩为零分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面试
(1)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按实际报名合格人数进入面试环节。
(2)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到3:1比例的,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面试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
面试由学校人事处制定面试实施方案,报学校相关领导审定同意后在学校纪委的监督下组织实施。
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面试时需带资料: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面试准考证》。
面试时间、地点及面试方式以学校人事处的通知为准。
3.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也相同的,通过复试面试的方式确定进入下一环节的对象。
(三)体检
面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按成绩由高到低作顺延递补。体检必须按规定时间在指定的县(区)级以上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四)公示
应聘人员考试成绩将在毕节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bijie.gov.cn)和毕节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网站(http://www.bijiemc.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低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任何疑议,可向招聘单位反映。
(五)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工作由毕节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具体负责实施。
考察政审工作应成立考察政审组,由两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政审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政审材料、做出政审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考察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定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政审中,经审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一是有《简章》规定“以下人员不得报考”所列情况之一的;二是考察政审对象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六)聘用
成绩公示无异议后,按应聘人员考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名进行聘用,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因拟聘用人员未按时间报到或放弃聘用资格而造成招聘职位空缺的,作顺延递补。
五、签订合同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个学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签订聘用合同,聘期3年,合同实行一年一签,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聘期满后,考核合格者,学校结合岗位需求情况及聘用人员工作情况,双方协商续签聘用合同。双方权利义务以合同为准。
六、工资待遇
(一)工资待遇:工资待遇按照《毕节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编外人员聘用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二)享受学校的伙食补助。
(三)在聘用期内工时制度、因工负伤致残、患病和死亡等均按上级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在聘用期内按国家、省和市的有关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其中单位承担部分由学校支付,本人应承担的部分由学校直接从本人的工资中代扣代缴。
七、本方案由毕节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7-2162840毕节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
监督电话:0857-2162883毕节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纪委
八、疫情防控
详见《疫情防控方案》
附件1.毕节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职位表.xlsx
附件2.毕节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报名表.doc
毕节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2021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