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推进城镇化建设,助推乡村振兴,进一步促进全区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2005〕第6号)、《贵州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通知》(黔人发〔2006〕4号等规定。在水城区人才引进办法的基础上,结合我区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引进)急需紧缺人才15名,详见《六盘水市水城区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职位一览表》(以下简称《职位一览表》)。为确保本次引进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方案。
一、引进原则和程序
引进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的选人机制。引进工作按照制定引进计划、发布引进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引进计划和职位
本次计划引进急需紧缺人才15名,具体招聘(引进)单位、职位及招聘(引进)计划、所需专业、学历学位要求等详见《六盘水市水城区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职位一览表》(以下简称《职位一览表》)(附件1)。
三、引进对象和条件
具有国家承认的普通高校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应届生是指2021年7月毕业的学生),具有中级及以上职务并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引进)对象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品德和思想品德,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在意识形态、价值观念上表现良好。
(三)年龄为18周岁以上(2003年5月29日以前出生)、30周岁及以下(1991年5月29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且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年龄放宽到35周岁(1986年5月29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放宽到45周岁(1976年5月29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工作能力和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六)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
2.曾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3.截止2021年5月服务期未满,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特岗教师和2021年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定向生和委培生;
4.经公开招考录用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聘用后的职位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需回避情形的;
6.曾被开除公职,被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或受到纪律处分且仍在影响期内的;
7.经人民法院决定纳入的失信被执行人员;
8.在各级招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9.未经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和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10.在读的在校生或现役军人;
11.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四、报名程序
(一)公布引进需求
本次人才引进信息将在六盘水市水城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shuicheng.gov.cn/)、水城区自然资源局微信公众号(scxgtzyj_1)上同时发布。
(二)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5月29日--5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
2.报名地点:水城区自然资源局四楼人事股办公室(地址:水城区双水新区双水大道)。
3.报名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应根据自己的年龄、学历、专业等情况,认真对照报考对象、职位及资格条件等要求,选择一个符合条件的职位报考,多报视为报名无效。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要做到真实、准确、不得弄虚作假。需准备以下资料:(1)报名信息表(附件2);(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2021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附《就业推荐表》原件复印件);(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正反两面复印件;(4)应聘职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5)国(境)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复印件;(6)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以及所在地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复印件;(7)近期红底免冠彩色照片一寸照片1张(含电子版);(8)取得中级及以上职务的需提供相应等级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4.资格审查。所有报名人员均需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与现场报名的时间、地点一致。资格审查的内容包括:(1)报名信息表原件及复印件;(2)学历、学位原件及复印件(2021年应届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3)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境)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5)暂未取得毕业证或学位证的国(境)外报名人员须开具能够证明自身学历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6)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以及所在地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7)提交4张一寸近期红底免冠彩色照片原件;(8)取得中级及以上职务的需提供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5.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领取准考证进入本次人才引进的下一环节。资格审查贯穿于本次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如在本次人才引进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引进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三)考试
本次人才引进考试方式为面试,面试评审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综合分析和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方面的内容。
1.面试评审成绩按百分制计,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面两位数字,成绩达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个环节。
2.岗位计划数与报名合格实际人数不设开考比例。
3.考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公告。
(四)体检
体检根据本次人才引进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贵州省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空缺职位根据面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区引才办统一组织,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具体实施。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行等情况作为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拟引进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诚实守信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在职考生考察要注重工作实绩,应往届毕业未就业的考生侧重于在校表现和毕业后的现实表现。考察方式主要采取查阅个人档案、实地走访和面谈等方式进行,考察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在考察中发现有不得报考和下列情况之一者,即取消聘用资格:
1.不符合本次招聘(引进)对象和条件的人员;
2.没有考察依据(如个人档案等)或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3.截至2021年7月31日,未能交验招聘职位所需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的;
4.聘用后的职位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需回避情形的;
5.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其他经区引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
因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空缺职位根据面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审批
1.经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区引才工作领导小组在六盘水市水城区人民政府网上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有影响聘用问题反映并经查实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公示结束无影响其聘用的其他问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规定,报六盘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再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五、有关待遇
此次引进的15名工作人员均为水城区事业编制人员,须与水城区签订最低服务年限5年及以上聘用合同,有关待遇按人社部门根据相关规定核定标准工资执行。
六、纪律监督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严格遵循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从事引进考试、考察的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纪违规行为。对招聘(引进)中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其他要求
(一)聘用人员严格按聘用合同书进行管理,新聘用人员实行1年试用期,在六盘水市水城区最低服务年限5年,服务期从签订聘用合同书之日起计算。对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服务期内,一律不得交流到水城区外工作,如聘用人员未按要求履行工作职责或在服务期限未满的情况下,因个人原因离开服务单位的,需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二)本次人才引进职位的专业参照贵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设置参考目录”和教育部相关政策规定设置。
(三)报考人员要密切关注发布的疫情防控有关公告和准考证中关于疫情防控的内容,参加各环节考试过程中,按要求做好疫情防。考生应当自觉服从考试组织单位和招聘单位的防疫工作要求,配合做好防疫工作。
(四)本方案由区引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区引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报名、政策咨询电话:0858--8935666
0858--8932029
附件:1.六盘水市水城区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职位一览表.xls
3.六盘水市水城区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doc
六盘水市水城区引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