湄潭县新南镇人民政府关于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招聘简章
因工作需要,我镇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3名。为有序开展选聘工作,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招聘岗位。
(一)招聘岗位。
1.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3名。
2.工作地点:新南镇人民政府。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谦虚诚信,勤奋敬业,责任心强,服从管理;
2.必须符合《湄潭县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3.除因考取工作外(含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等),没有特殊原因,服务年限须在一年以上;
4.学历: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5.年龄:18—35周岁(含35周岁,男女不限);
6.熟悉电脑操作及应用;
7.身体健康。
二、工资待遇。
公益性岗位工资为基础工资加绩效工资加目标考核共计约3000元每月,为其缴齐规定的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内享受基础工资1500元/月),工作不满一年者(除因考取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外)只享受工资待遇。
三、报名及考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5月10日至2021年5月14日(上午8:30至下午17:00)。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2.报名地点:新南镇人社中心。
3.报名需查看和提交如下材料:
(1)报名表1份(见附件);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4)近期免冠一寸卡片照(白底)2张;
(二)考试
1.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
2.通过笔试、面试择优确定录用人员;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联系人:田应文;联系电话:15934654291
四、聘用管理。
所聘人员服务期限最长为三年,最短为一年(在岗期间若因考取公务员及事业单位的除外),期间合同一年一签。工作期间,从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解除劳动合同,停止发放各项补贴。
(一)通过其他途径已实现就业的;
(二)连续无故旷工3日或半年内累计无故旷工15日的;
(三)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管理制度的;
(四)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五)其他违反相关规定情形的。
新南镇人民政府
2021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