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盘州市教育系统2021年面向社会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公告》要求,拟对符合条件的考生开展政审考察工作,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察对象:盘州市教育系统2021年面向社会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中,通过报名、试讲、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工作环节的考生(名单见附件)。
二、考察内容:严格按《公告》相关规定执行
三、考察时间:2021年5月7日至5月21日
四、考察地点:各引才单位根据考察需要自行确定
五、考察对象需提交的资料:
(一)个人档案。因特殊原因在政审考察过程中不能提供档案的,本人需写出书面请示,由考察单位派出考察工作组前往档案所在地进行实地查阅,若无特殊原因不能提供档案或不参加政审考察的,视为政审考察不合格,取消引进资格。
(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三)职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就业推荐表》或学校出具能如期正常毕业的相关证明。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人员须提供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四)因政审考察工作需要,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六、工作要求
(一)考察单位应当组成考察工作组,工作组由本单位两名以上党员组成,工作组成员应当政治可靠、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办事公正、责任心强;熟悉人事考察工作,善于识别人才。
(二)考察工作组主要职责:
1、组织实施考察工作;
2、撰写考察材料;
3、汇报考察结果,并提出考察意见;
4、处理考察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三)考察内容及标准: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
(四)考察方法
考察工作按照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进行。定性评价、量性分析,保证考察的全面性、公正性;可采取个别座谈、倾听周围同志意见、查阅档案的方法进行。考察组要对考察情况进行全面分析,撰写结论性的考察材料,同时填写《盘州市人才引进政审考察登记表》,主要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工作表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考察定性意见(“政审考察合格,建议聘用”或“政审考察不合格,建议不予聘用”)等。各引才单位务必于2021年5月24日前将考察材料和《盘州市人才引进政审考察登记表》报送到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咨询电话:0858-3635541
特别提示:
考察期间,请考生于2021年5月7日至5月11日持身份证到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科(三楼306室)领取提档函,并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考察工作。如因考生通信联络不畅等原因导致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考察的,其行为将记录在相关人事考试诚信档案中,并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