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据《毕节市人才引进与跟踪服务管理办法》,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由单位申报、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核编,经县人民政府同意,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复,金沙县决定引进一批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
一、引进名额
本次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共28名,详见金沙县2021年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需求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计划表)。
二、引进人才的资格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具有较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作风正派,服从组织安排。
(二)报考条件
大学本科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85年5月7日后出生),研究生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1980年5月7日后出生)。
(三)学历、资历等要求详见计划表。
(四)具有正常履行应聘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拟引进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六)报考金沙县融媒体中心的考生普通话须达到一级乙等及以上;报考金沙县能源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须具有在煤矿从事相应专业技术工作1年及以上的工作经历。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二)2021届毕业的委培生、定向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如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其报考的,须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
(三)截至2021年4月23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
(四)截至2021年4月23日仍在读的非2021届毕业生。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未结案的人员。
(六)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七)在各级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八)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九)毕节市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十)自发布公告之日起,本市机关事业单位辞职未满1年的。
(十一)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十二)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十三)在职人员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不合格)情况的。
(十四)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三、引进程序
(一)发布公告
招聘信息在金沙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jinsha.gov.cn)上发布。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1年5月7日—2021年5月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报名方法:现场报名,不设网上报名。
报名地址:详见计划表。
(三)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人员须持本人毕业证(2021届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就业推荐表)、学位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报考金沙县融媒体中心的须提供一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考金沙县能源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的须提供在煤矿从事相应专业技术工作1年及以上工作经历证明原件。
3.一寸近期同底彩色免冠照片6张,个人报名表1份。
4.毕节市外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的,同时持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5.报名职位所需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四)资格审查
根据《金沙县2021年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简章》要求,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考生提供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等进行初审,经资格初审合格的人员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始终,在招聘过程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简章要求的,随时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已聘用的,解除聘用关系。
(五)测试测评
1.资格初审后,需求计划要求为本科学历的职位,报名人数与引才计划数比例达不到3:1的,该职位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
2.测试测评内容为所报考职位相关专业知识,分值100分。测试测评时间、地点、方式及相关事宜另行公告。
(六)体检
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按测试测评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体检必须按规定时间在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公告将在金沙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七)考察及政审
1.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考察政审工作由金沙县2021年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考察政审应当组成考察政审组,考察政审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政审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认真查阅应聘人员档案,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政审材料、作出政审结论、提出是否聘用的建议意见。
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计生状况、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存在岗位聘用回避等。考察政审组还要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工作实绩;考察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人才引进规定的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2.在考察政审中,经审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一是有简章规定“以下人员不得报考”所列情况之一的;二是考察政审对象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三是截止2021年8月1日应届毕业生未能提交学历学位证书的。
(八)公示
经测试测评、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并在金沙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被反映问题且被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批复
对公示期满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市人社局批复后,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十)聘用
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相关规定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签订聘用合同,并报同级人事综合主管部门备案;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引进人员在金沙县内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因本人原因申请解除合同(协议)、调离、辞职或放弃等, 按照就业协议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四、疫情防控
凡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人员,须参照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发布的《贵州省2020年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http://pta.guizhou.gov.cn/tbts/790813.html),自觉配合工作人员,落实好疫情防控工作。参加考试(含报名,下同)的考生,在考试前14天内若出入中高风险地区,须主动提供近期核酸检测结果或其他有效证明,若因未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耽误报名或考试的,责任自负。
若国家、省关于疫情防控的要求发生变化,将根据新要求另行发布补充通知。
五、纪律监督
(一)人才引进工作主动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在人才引进过程中,相关信息(如资格审查、公示等内容)都将在金沙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因考生未及时关注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在人才引进过程中,国家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四)成立金沙县2021年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未尽事宜由金沙县2021年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
金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57—7252760
中共金沙县委党校:0857—7221294
金沙县能源局:0857—7367918
金沙县融媒体中心:0857-7221167
监督电话:0857—7229441
金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