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届线上线下贵州人才博览会定于2021年4月24日开幕。为充分利用人才博览会招才引智平台,瓮安县结合工作实际通过线上线下方式开展引才相关工作。为保证活动的顺利进行,现将活动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1年4月24日至5月10日,用人单位通过线上线下方式开展报名初审及引才对接等相关工作。
二、活动平台
PC端:rc.guizhou.gov.cn
小程序端:微信搜索“贵州人才博览会”小程序
各类人才可登录贵州人才博览会网站,点击页面右上角“用户登录”按钮,选择“人才用户”进行注册登录并完善简历,完善简历后进入首页查阅岗位需求信息进行投递,与用人单位对接后,根据用人单位通知要求,再带上所提供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审查并参加考试。
三、事业单位全职引进
(一)引才名额
本次瓮安县相关事业单位引进15人。具体职位及条件详见《瓮安县2021年第九届贵州人才博览会公开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职位表》(附件)。
(二)引才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择优聘用,做到政策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
(三)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2、具有较好的专业素养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3、心理健康,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专业、学位、职(执)业资格或技能条件。报考教师职位的考生应持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2021年师范类专业毕业生除外);卫健系统实行执(职)业资格准入的岗位,2017年及以前毕业的考生需具有相应的执(职)业资格证,2018年及以后毕业的考生,若未取得相应的执(职)业资格证,需在聘用三年内(含试用期)取得相应执(职)业资格证,聘用满三年后仍未取得相应执(职)业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合同;
5、年龄18周岁以上(2003年 4月24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5年4月25日及以后出生)。其中,报考医技职位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0年4月25日及以后出生);
6、引进职位有具体专业要求的,必须专业相符,专业涉及更名或整合的,按照教育部2012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执行;学历、专业以毕业证书为准,专业不受方向限制;
7、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8、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引进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截止到发布引进公告之日仍为黔南州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含试用期人员);
(3)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2021届毕业生;
(4)截止到2021年8月31日仍未满服务期限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5)在读的全日制非2021届毕业生及服现役人员;
(6)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或其他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8)近两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情况的人员;
(9)各级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10)受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处分期内的人员;
(1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12)拒绝服兵役的人员;
(13)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黔南州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辞职或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关系不足一年的人员;
(1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制度》,聘用后即实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1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四)引进程序
引进工作按照发布引进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备案的程序进行。
1、发布公告。人才引进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相关信息通过《瓮安县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wengan.gov.cn/xwdt/tzgg/)向社会发布。
2、报名。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第九届贵州人才博览会官网进行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4月24日至2021年5月8日
3、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用人单位具体负责实施。通过网上资格初审的人员,根据用人单位通知要求,带上资格审查所需相关材料到用人单位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并对符合条件的考生进行登记。资格审查实行“谁审查谁负责”的责任制,经资格审查合格准予考试。
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4月24日至5月10日
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21届毕业生持学校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一寸近期同底彩色免冠照片3张;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往届生提供)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应届生提供);报考职位为普通高等教育一本学历的,需提供生源地招生办出具本人大学属第一批次录取的证明原件;报考教师职位的还需提供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或现教师资格证已申报成功的,需认定机构出具受理证明原件(2021年师范类院校师范类专业毕业生除外);报考卫健系列有执(职)业资格要求的职位,2017年及以前毕业的考生需提供相关的执(职)业资格证书或通过执(职)业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
考生因个人原因不能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的,可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审核,除需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引进工作的始终,在公开引进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引进公告要求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报名人数与计划引进数医技类职位应达3:1比例以上(含3:1),其他职位应达5:1比例以上(含5:1),报名人数与计划引进数未达规定比例的职位,按规定调减该职位引进计划数,调减后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该职位的引进计划。
4、考试。考试为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
(1)面试方式
①教师职位为试教;
②医技人员职位为综合能力测试;
③其他职位为结构化面试。
(2)面试内容
具体面试内容由瓮安县公开招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面试总分100分,考生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面试成绩达不到7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引进环节。
在公开引进工作中,各职位不进行递补。进入引进职位最后一名面试成绩并列的考生,由瓮安县公开招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临时重新抽调考官组成面试组进行面试,择优确定进入下一环节考生。
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5、体检。体检必须在瓮安县公开招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并在规定时间内由体检医院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的,瓮安县公开招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依据职责权限经研究后可进行进一步检查,并对特殊情况进行研究处理。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5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瓮安县公开招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组织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根据职位引进计划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引进下一环节资格。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体检医院在体检中不得擅自提供乙肝项目检测服务。因职业特殊需要在体检时作乙肝项目检测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不交纳体检费或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的具体时间及地点由瓮安县公开招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通知。
6、考察。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意识形态、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引进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察工作由引进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考察标准、程序和方法按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州事业单位聘用人员考察工作的通知》(黔南人社通〔2018〕22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考察不合格,取消该考生进入引进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1)截止到2021年8月31日未能提交引进职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的;
(2)符合本公告“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引进”所列任何一项的人员。
7、公示及聘用审批。
(1)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瓮安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并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尚难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同意聘用。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2)聘用审批
按照《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有关规定,对公示期间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被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拟聘人员与原工作单位有劳动合同关系及其他任(聘)用关系的,在新单位正式聘用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合同或终止任(聘)用关系。
本次聘用人员原则上在首次聘用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在瓮安县服务未满3年的聘用人员,按聘用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被引进人员应按用人单位要求按时报到。除不可抗力的因素外,超过规定报到时间10天仍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对不予聘用、被取消聘用及放弃聘用所空缺的职位,不予递补。
四、事业单位柔性引进
(一)符合事业单位柔性引进岗位所需专业等资格条件。 (二)事业单位柔性引进岗位限制条件按照用人单位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企业岗位引聘
(一)符合企业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等资格条件。 (二)企业岗位限制条件按照企业招聘相关规定执行。
六、洽谈签约
事业单位柔性引进和企业人才引进由用人单位在确保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的前提下,组织开展面试(面谈)和洽谈签约,意向人才可通过电话提前与用人单位联系。
七、纪律要求
引进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咨询电话(工作时间):0854-2918260
附件1:瓮安县2021年第九届贵州人才博览会公开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职位表(事业单位全职引进).xlsx
附件2:瓮安县2021年第九届贵州人才博览会事业单位柔性引进职位表.xlsx
附件3:瓮安县2021年第九届贵州人才博览会企业岗位人才需求表.xlsx
瓮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