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贵州省教师条例》《贵州省面向社会推行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试行)》《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1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21〕2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黔教函〔2021〕32号)的要求及市教育局统一部署,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我区2021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对象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且符合以下任意一项条件的,可在我区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
(一) 户籍在乌当区内的社会人员;持有乌当区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社会人员。
(二) 在乌当区居住的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人员;在贵阳市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持有有效期内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人员。
(三)就读学校所在地在乌当区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在读专升本学生或在读研究生的毕业年级人员。
(四) 驻贵阳市乌当区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以上学历均为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包括自学考试、业余大学、夜大、成人高校〈含全日制〉、网络学校〈函授〉等)和经国家相关部门认定的港澳台学历和国外同等学历。
(三)通过国家考试条件
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登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查询)且在有效期内,申请的“任教学科”与面试科目一致。
申请人员为2014年1月1日以前入学(不含2014年1月1日,入学时间以毕业证上的入学时间为准)且首次申请教师资格的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生或全日制教育硕(博)士条件的,不需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但只能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的教师资格。
2021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参加免试认定,不需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但应当通过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并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其申请教师资格的“任教学科”、学科学段要与所持证书一致。
(四)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需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在乌当区人民医院按照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体格检查,体检结论须为合格。
(五)普通话水平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三、认定流程及时间安排
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仔细阅读以下工作安排,熟悉教师资格认定的工作流程,把握时机节点,顺利完成资格认定。
(一)申请人网上申报
根据贵州省教育厅的统一安排,我省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时间如下:
上半年第一批次:2021年4月12日8:00——4月30日18:00
上半年第二批次: 2021年6月21日8:00——7月2日18:00(持《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认定的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在第二批次报名)。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自行登录中国教师资网(www.jszg.edu.cn),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个人网上申报,认定机构请选择“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教育局”, 现场确认点选择“贵阳市乌当区教育局”。报名后请认真阅读“教师资格认定信息”界面里“操作”一栏里的注意事项。
网报开始前建议各位申请人提前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注册,并完成实名核验,完善个人信息中心的各项信息。网报成功后,查询报名信息,确认生成报名号后即网报成功。实际操作中遇到问题,可参考网站右侧“常见问题”栏目相关问题说明。
同一申请人每次只能申请一种学科学段教师资格,同一年内不能再申请认定第二种学科学段教师资格。
(二)体格检查
体格检查时间安排
申请人网报成功后,携带身份证原件及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要求与上传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上报名认定的照片一致)到乌当区教育局指定体检医院——乌当区人民医院体检中心进行体格检查(提示:体检需空腹。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请佩戴口罩,自觉提供行程码及健康码。)乌当区人民医院地址:贵阳市乌当区新添寨镇新添大道124号。体检中心电话:86461708
第一批次体检时间:2021年5月6日——2021年 5月11日(工作日上午8:00–10:30)
第二批次体检时间:2021年7月5日——2021年7月9日(工作日上午8:00–10:30)
(三)现场确认安排
1. 现场确认时间:
第一批次:2021年5月10日—5月14日9:00 — 16:30 第二批次:2021年7月7日-- 7月13日9:00 — 16:30
(双休日除外)
2.现场确认地点:贵阳市乌当区教育局(贵阳市乌当区育新路行政综合楼20楼2004室人事科)
3.现场确认携带资料:
(1)身份证明。户藉在乌当区的申请人,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本人户口簿原件;居住地在乌当区的申请人,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港澳台居民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且在有效期内;驻贵阳市现役军人或现役武警提供军官证或警官证(如证件上不能显示服役所在地,另需提供所属部队或者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2)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其中,持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持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申请人的学历证明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通过系统核验成功的可不提交。
(3)提供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等级(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证书原件,申请人的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信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通过系统核验成功的可不提交。
(4)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提供乌当区教育局指定的“乌当区人民医院”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原件,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体检结论有效期为半年以内),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
(四)领取教师资格证
1、认定通过后的申请人根据乌当政府门户网发布的领证时间,凭本人身份证到乌当区教育局(贵阳市乌当区育新路行政综合楼20楼2004室人事科)领取《教师资格证》原件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各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遗失责任自行承担。)
2、领证时请提供申请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要求与上传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上报名认定的照片一致)。
四、疫情防控要求
申请人要按照我市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和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五、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须本人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确认,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及提供的现场审核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因信息填报不真实、不准确、不规范,或未在规定时限内填报信息、提交材料、进行现场确认等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教师资格认定的,其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二)“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对申请人的身份、学历、普通话、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等信息进行自动核验,申请人只有填报真实个人信息方可通过上述信息的核验。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报名,对由他人替代报名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应为本人近6个月内的免冠正面证件照,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此照片应与体检、现场审核确认提交的照片一致,如因照片不合格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证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四)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及提供的现场审核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五)申请人已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已被丧失教师资格的,不得重新获取教师资格。
六、联系方式及相关网站域名
(一)联系方式
贵阳市乌当区教育局
电 话: 0851—86410212
(二)服务网站域名
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
乌当区政府门户网:http://www.gzwd.gov.cn/
贵阳市乌当区教育局
2021年4月9日
原文标题:乌当区教育局关于开展2021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www.gzwd.gov.cn/xwzx/tzgg/202104/t20210409_6774605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