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3月30日面试职位体检公告
根据中组部、国家税务总局和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关于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工作的有关要求,现将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2021年度公务员考试录用公务员3月30日面试职位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人选
按照各职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如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名单见附件1)。
二、体检安排
体检工作由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统一组织。
(一)体检集合时间与地点
体检集合时间:2021年4月2日早晨6:30(请考生提前15分钟到达)
集合地点:国家检察官学院贵州分院运动场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观山东路2号),集合后统一出发前往体检机构。
参加体检的考生务必于4月2日早晨准时到达国家检察官学院贵州分院运动场集中,6:30未准时到达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二)体检分组情况
考生按性别分组参加体检,分组情况见附件1,考生到达体检集合地点后,向对应分组的引导员报到。
(三)体检项目和标准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2012〕65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文件规定的标准和要求执行。
三、体检注意事项
(一)考生需提供面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证件与本人不符或考生所持证件不全的,不得参加体检。
(二)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在到达集中地点后,应全程服从管理,按要求向工作人员出示贵州健康码及国家行程码,做好手部卫生,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除身份确认需摘除口罩以外,应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三)请考生认真阅读《体检温馨提示》,保持良好心态,按时参加体检。(见附件2)
(四)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
(五)考生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可以向我局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附件1: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2021年3月30日面试职位入围体检人员名单.xls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
2021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