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助力“金彩盘州”建设,促进盘州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盘州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项考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对象
(一)原为盘州籍,现为盘州市外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二)盘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含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或子女的配偶,现为盘州市外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三)盘州籍人员直系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子女等)在盘州市外事业单位工作的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二、基本条件
(一)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热爱青年工作,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
(二)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即1981年3月30日以后出生)。
(三)大专及以上学历。
(四)报考学校、医院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应具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
(五)近三年年度考核等次均为合格及以上。
(六)调出单位(含主管部门)及所在县(市、区、特区)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
(七)符合考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自愿接受工作安排和岗位等级调整。
(九)若报考人员身份为公务员(含参公事业人员)的,需承诺自愿放弃公务员(含参公事业人员)身份。
(十)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参加考调
1.试用期内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干部档案中重要信息存疑的;
5.工勤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宜办理调动的。
四、考调岗位
本次考调共设置100个事业单位岗位。其中,乡镇及以下小学专业技术岗位47个,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岗位13个,乡镇事业单位管理岗位33个、乡镇事业单位专技岗位7个。(具体详见附件1)
本次考调中,中小学教师按小学语文、数学、英语、音乐、体育、美术等学科报名;乡镇卫生院岗位及综合类事业岗位报名时不确定具体岗位。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笔试折算后占50%,面试占50%)从高到低依次选岗。
五、考调程序
本次考调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含资格审查)、笔试、面试、选岗、政审、体检、调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信息。在盘州市人民政府网发布考调公告。
(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3月29日至31日。
2、报名地点: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会议室。
报考人员可登录盘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提前从网上下载《附件4:盘州市2021年专项考调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本人准确填报相关信息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党委(组)和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同意并加盖公章,同时持相关材料到现场进行审查,具体需提交以下材料:
①《报名表》原件2份,需贴蓝底1寸照片;
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附有本人照片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③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录(聘)用审批表》或其他能证明本人事业人员身份材料;
⑤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
⑥近期免冠一寸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命名格式为:姓名_身份证号.JPG,例如:张三_520201198501020012.JPG;用U盘或光盘拷贝。
⑦委托他人报名的,须提供本人亲笔签名并加盖手印的委托书,写明原因、本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报考职位、委托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等。
⑧报考教育类及卫生类岗位需具有相关教师资格证或者执业资格证。
资格审查中,填报表格、印证资料出现模糊、缺项等情况的,报考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补充。凡未按时补充的,视为自动放弃。
符合报名资格的报考人数与考调岗位数须达到2∶1以上。若报名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由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协商缩减相应考调岗位,并在“盘州市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告。
资格审查贯穿考调全过程,报考人员若提供虚假材料,伪造有关证件、瞒报信息以骗取考试资格,以及在考试和体检中作弊,在考察中进行非法组织活动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调资格。有关情况将通报报考人员所在单位,视情节作出组织处理或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报名表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由他人代为报名,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责任。报名人员应确保所留联系电话畅通、邮箱地址准确。因报考人员原因造成无法联系影响考试的,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责任。
(三)考试
考试折算后采取百分制,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50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折算总成绩时,采取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折算方法笔试成绩÷1.5×0.5+面试成绩×0.5。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时间为150分钟。领取准考证时间及地点将在盘州市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告。报考人员需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2.面试
面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参加面试人数与考调人数2: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末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环节)。教师面试采用试讲方式进行(15分钟),其他岗位为结构化面试。
(四)选岗
考调计划数大于1的岗位,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按照参加笔试面试合格人数与实际考调岗位数1:1的比例(末位成绩相同的,笔试分较高者进入选岗环节),由考生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岗(教育类按照所报学科选岗)。选岗时若有考生放弃,根据考生总成绩依次递补,若无递补人员的,按规定缩减相应考调岗位。
(五)体检
体检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按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需在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的,考调岗位不再递补。
(六)考察
各考调单位自行组织。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方面情况以及是否具备报考、调动资格条件等情况,同时,审查档案材料是否齐全、真实,进入单位手续是否齐备,重点审查考调人员的“三龄两历一身份”、廉洁自律情况等。开展考察时间由各单位自行确定并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合格人数若达不到考调计划数时,该岗位不再递补。
(七)公示
经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调动人员,由考调单位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调动的,将有关材料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八)调动
各考调单位将拟调动人员名单及相关资料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料齐全完善的办理调动手续,资料不齐的,暂缓办理调动手续。在调动过程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调动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调动,待查实后另行研究。
六、其他有关事宜
(一)本次考调工作严格按照有关纪律和要求执行。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所有拟调动人员,一律不得提出放弃调动申请。拟调动人员中若有放弃选岗或调动者,三年内不得调入盘州市。拟调动人员调入盘州市后,三年内不得在盘州市内调动。
(三)严格公开考调程序,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按人事考试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1.报名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报名资格的;工作人员明知报名对象不符合条件而进行报名登记的。
2.报名人员在考试过程中作弊的。
3.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工作人员泄露试题内容的。
如有发现考调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须以真实姓名向有关部门书面反映,并须提供详实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不予受理。
考调人员调动后,按照岗位聘任相关要求,需在调入单位重新进行岗位聘任,若调入单位无考调人员现任职称对应岗位的,岗位等级按调入单位现有空缺岗位及聘用条件确定。
(四)本公告由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研究确定。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58-3635099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