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从江县妇幼保健院2020年公开招聘25名备案编制人员实施方案》规定,现将体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时间安排
体检时间:2021年1月22日;参加体检的考生于体检当天上午7:30前到从江县人民医院预检分诊处集合,由县妇幼保健院工作人员带到指定医院体检中心进行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温馨提示:体检时间预计较长,考生可适当准备干粮,待需空腹检查的项目结束,经医生同意后方可进食。
请各位考生尽早到我县等候体检,如遇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无法参加体检的考生,必须在2021年1月25日前提供有关材料另行安排体检。
二、体检费用
男性考生体检费291.4元/人,女性考生体检费331.4元/人,具体费用以体检医院实际收费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请考生自备现金、零钱,可通过微信支付。
三、体检具体要求
(1)考生需持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体检,其他证件和证明无效;参加体检的拟聘人员需自带一张近期彩色免冠1英寸照片。
(2)体检前一天晚上22:00后不能进食任何东西,否则影响考生第二天的体检结果;
(3)体检过程实行全封闭式管理。考生自体检当日报到起至离开体检区域后,一律禁止以任何理由使用手机及其他通信、上网等设备,如有使用,一经发现,取消该考生体检资格。
四、体检项目和标准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五、体检纪律要求
体检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必须服从带队工作人员的安排,听从指挥,按要求作好各项体检工作。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体检结论由体检医院出具。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六、体检复检事项
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七、其他注意事项
从江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congjiang.gov.cn/)是从江县妇幼保健院2020年公开招聘25名备案编制人员信息发布的唯一网站,招聘工作所有信息只通过该网站发布,请各位考生于考试期间随时关注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所发布的考试信息如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八、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从江县妇幼保健院 0855-6411878
从江县卫健局 0855-6411388
监督电话:从江县纪委 0855-6419079
未尽事宜请联系从江县妇幼保健院,请各位考生互相转告。
附件:从江县妇幼保健院2020年公开招聘25名备案编制人员体检相关事宜通知.xlsx
从江县妇幼保健院
2021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