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福泉市2018年度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工作方案》等规定,经福泉市2018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现将福泉市2018年公开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体检、政审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对象
体检人员详见《贵州省福泉市2018年度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体检人员名单(第二批次)》(附件1)。
请参加体检人员于2018年8月16日之前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就业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并提供2张一寸同色彩色照片到福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录调科报到。
二、体检事项
1.体检时间: 2018年8月17日上午。
2.体检要求:请以上人员在2018年8月17日上午7:00前,携带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第二代证)原件到福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门口集中、分组、统一出发,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400元左右)。无特殊情况逾期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违约,承担违约责任。
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的,经福泉市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后可组织进行再次检查,并对特殊情况进行研究处理。体检结束后,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福泉市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统一组织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请体检人员认真阅读《体检注意事项》(附件3)要求。
3.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有关规定执行。
4.其他事项。在体检之日后3个工作日内没有收到复检或体检不合格通知的即列为政审考察对象。
请各政审考察对象于2018年9月15日前,将以下材料统一交福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录调科(4楼1405室),逾期不能提供上述资料的,必须书面申请并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政审考察资格,承担违约责任。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
2、身份证复印件1份;
3、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4、个人学生档案;
5、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政审材料(内容为是否有违法乱纪、是否有吸毒史、是否参加邪教组织等);
6、当地计生部门出具的未违反计划生育的证明(未婚人员也需出具);
7、原有工作单位的,同时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表现材料。
需要《提档函》及《政审函》的人员,请与福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录调科联系,《福泉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审表》(附件2)可自行下载。
监督电话:福泉市纪委 0854--2215317
联系电话:福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录调科 0854-2220185
《贵州省福泉市2018年度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体检人员名单(第二批次)》.xls
福泉市2018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8月7日